2013年春季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指南
第Ⅱ部分 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精算师部分
F6 非寿险定价
考试时间:4小时
考试形式:客观题(30%),主观题(70%)
考试要求:
本科目是非寿险精算方向的高级课程,内容包括非寿险定价的主要方法及其应用。通过本科目的学习,考生应该掌握各种非寿险定价模型的原理、方法和应用;熟悉各种定价方法的优缺点、适用范围及其在应用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可以根据非寿险损失数据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定价模型,并对模型的输出结果做出合理解释;能够应用适当的方法对常见的非寿险产品进行成本分析并厘定其费率。本科目的主观题部分会要求考生完成定价过程的部分计算环节。
考试内容:
A、非寿险定价基础(分数比例约为15%)
本部分主要考察对非寿险损失数据的汇总和整理,主要是风险单位数数据、赔款数据和保费数据,考生应熟悉非寿险损失数据的特点,并根据定价需要采取合适的数据整理方法。此外,考生应该从整体上掌握非寿险定价的主要过程及其基本原则。
B、分类风险的定价(分数比例约为20%)
本部分主要考察非寿险分类费率厘定的各种方法,重点是迭代法(最小偏差法)和广义线性模型,考生应熟悉它们的基本理论性质,在应用中应该注意的问题,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考生应该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分类费率厘定方法,并做出合理的解释和评价。本部分不直接考察对统计软件的应用,但会考察对统计软件输出结果的解释。此外,本部分还会考察非寿险产品中常用的分类变量。
C、个体风险的定价(分数比例约为15%)
本部分主要考察信度模型的应用,表定费率和综合费率的应用,奖惩系统的特点和应用,追溯费率的基本原理和应用。考生不仅应该熟悉个体风险定价的基本原理及其特点,还应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方法,并对结果进行合理解释。
D、特定保单条款的定价(分数比例约为15%)
本部分主要考察当保单中包含一些特定条款时的定价问题,具体包括免赔额保单的定价,限额保单的定价,共同保险保单的定价,以及索赔报案制保单的定价。考生应该熟悉这些定价方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性质,可以完成定价过程中的有关计算。
E、附加保费(分数比例约为10%)
本部分主要考察费用附加和利润附加的计算,以及保费原理及其应用。考生应该熟悉费用附加和利润附加的各种计算方法,它们的假设条件和优缺点,并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方法,熟悉保费原理的特点以及在风险附加计算中的具体应用。
F、其他定价方法(分数比例约为10%)
本部分主要考察资产份额模型和巨灾风险的定价原理。考生应该熟悉资产份额模型的基本原理,该方法在非寿险定价中的具体应用,以及与其他定价方法的主要区别。本部分还会考察有关巨灾风险定价的一些基本概念。
G、再保险定价(分数比例约为15%)
本部分主要考察各种再保险的定价原理和基本方法,具体包括比例再保险、险位超赔再保险、事故超赔再保险和巨灾超赔再保险的定价方法。考生应该熟悉这些定价方法的特点和计算过程,还可以根据有关要求计算再保险的利润附加。
考试指定教材和资料:
中国精算师考试用书:《非寿险定价》孟生旺主编 祝光建主审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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