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
一、科目汇总表的编制方法
科目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定期将一定时期内的全部记账凭证,按相同的会计科目归类,汇总出每一个总账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合计数和贷方发生额合计数,填写在科目汇总表的相关栏内,用以反映全部总账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合计数和贷方本期发生额合计数。
在实际工作中,科目汇总表可以根据需要设计,采用不同的格式,但是所有格式的科目汇总表,都只反映各个总账科目的借方和贷方本期发生额,不反映各个总账科目的对应关系。科目汇总表可以每月汇总一次,也可以每旬编制一张。
科目汇总表内全部总账科目借方本期发生额合计数一定与全部总账科目贷方本期发生额合计数相等。
二、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的一般编制步骤
1.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汇总原始凭证。
2.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3.根据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逐笔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4.根据原始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5. 根据各种记账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6.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7.期末,将库存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有关总分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8.期末,根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的一般步骤见图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