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资料:
甲公司为金融企业,2010年发生下列有关经济业务:
(1)2010年1月1日,甲公司将持有的某公司发行的10年期公司债券出售给戊公司,经协商出售价格为330万元。同时签订了一项看涨期权合约,期权行权日为2010年12月31日,行权价为400万元,期权的公允价值(时间价值)为10万元。出售日根据相关信息合理预计行权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300万元。当日,甲公司未终止确认该项10年期公司债券。
该债券于2011年1月1日发行,甲公司持有该债券时已将其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面值为300万元,年利率6%(等于实际利率),每年末支付利息。2011年12月31日该债券公允价值为310万元。
(2)甲公司与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协议,甲公司将其划分为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的贷款共100笔打包出售给乙资产管理公司,该批贷款总金额为8 000万元,原已计提减值准备为1 200万元,双方协议转让价为6 000万元,转让后甲公司不再保留任何权利和义务。2010年2月20日,甲公司收到该批贷款出售款项。当日,甲公司终止确认了该项打包出售的贷款。
(3)2010年4月1日,甲公司将其持有的一笔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国债出售给丙公司,售价为200万元,年利率为3.5%,出售时账面价值为180万元(其中成本为16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20万元)。同时,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项回购协议,3个月后由甲公司将该笔国债购回,回购价为到期日的公允价值。当日,甲公司终止确认了该项国债,并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形成的损益20万元计入投资收益。
2010年7月1日,甲公司将该笔国债购回。
(4)2010年5月1日,甲公司将其持有的一笔国债出售给丁公司,售价为300万元,年利率为3.5%。同时,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项回购协议,3个月后由甲公司将该笔国债购回,回购价为303万元。当日,甲公司未终止确认该项国债,不确认处置损益。
2010年8月1日,甲公司将该笔国债购回。
(5)2010年9月1日,甲公司与己商业银行签订一笔贷款转让协议,甲公司将该笔贷款90%的收益权转让给己银行,该笔贷款公允价值为110万元,账面价值为100万元。假定不存在其他服务性资产或负债,转移后该部分贷款的相关债权债务关系由己银行继承,当借款人不能偿还该笔贷款时,也不能向甲公司追索。当日,甲公司终止确认了该笔贷款90%的收益权,并确认了其他业务收入9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逐项分析、判断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如不正确,还应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
分析与提示:
(1)甲公司出售给戊公司的10年期公司债券,未终止确认的处理不正确。
理由:由于期权的行权价(400万元)大于行权日债券的公允价值(300万元),该看涨期权属于重大价外期权,即甲公司在行权日不会重新购回该债券。所以,在转让日,可以判定债券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经全部转移给戊公司,甲公司应当终止确认该债券。
正确的会计处理:出售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终止确认,确认处置损益。同时应根据看涨期权的公允价值确认衍生工具。
参考分录:
借:银行存款 330
衍生工具——看涨期权 1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10
投资收益 30
同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利得或损失转出: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310-300)
贷:投资收益 10
(2)甲公司将其持有的100笔贷款打包出售给乙资产管理公司,终止确认的处理正确。
理由:由于甲银行将贷款转让后不再保留任何权利和义务,贷款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经全部转移给乙公司,甲银行应当终止确认该组贷款。
(3)甲公司出售给丙公司的国债,终止确认的处理正确,但金融资产转移计入投资收益的金额不正确。
理由:此项出售属于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回购价为回购时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该笔国债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丙公司,甲公司应终止确认。
正确的会计处理:金融资产转移应确认的投资收益=200-160=40(万元)
参考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2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160
——公允价值变动 20
投资收益 20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0
贷:投资收益 20
(4)甲公司出售给丁公司的国债,不确认处置损益的处理正确。
理由:此项出售属于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回购价为固定价格,表明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相关的所有风险和报酬,不应当终止确认。
(5)甲公司将贷款90%的收益权转让给己银行,终止确认的处理正确。
理由:由于甲公司将贷款的一定比例转移给己银行,并且转移后该部分的风险和报酬不再由甲公司承担,甲公司也不再对所转移的贷款具有控制权,符合金融资产转移准则中规定的部分转移的情形,也符合将所转移部分终止确认的条件。
参考分录:
借:银行存款 99(110×90%)
贷:贷款 90(100×90%)
其他业务收入 9
案例二答案
(1)甲公司出售给戊公司的10年期公司债券,未终止确认的处理不正确。
理由:由于期权的行权价(400万元)大于行权日债券的公允价值(300万元),该看涨期权属于重大价外期权,即甲公司在行权日不会重新购回该债券。所以,在转让日,可以判定债券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经全部转移给戊公司,甲公司应当终止确认该债券。
正确的会计处理:出售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终止确认,确认处置损益。同时应根据看涨期权的公允价值确认衍生工具。
(2)甲公司将其持有的100笔贷款打包出售给乙资产管理公司,终止确认的处理正确。
理由:由于甲银行将贷款转让后不再保留任何权利和义务,贷款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经全部转移给乙公司,甲银行应当终止确认该组贷款。
(3)甲公司出售给丙公司的国债,终止确认的处理正确,但金融资产转移计入投资收益的金额不正确。
理由:此项出售属于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回购价为回购时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该笔国债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丙公司,甲公司应终止确认。
正确的会计处理:金融资产转移应确认的投资收益=200-160=40(万元)
(4)甲公司出售给丁公司的国债,不确认处置损益的处理正确。
理由:此项出售属于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回购价为固定价格,表明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相关的所有风险和报酬,不应当终止确认。
(5)甲公司将贷款90%的收益权转让给己银行,终止确认的处理正确。
理由:由于甲公司将贷款的一定比例转移给己银行,并且转移后该部分的风险和报酬不再由甲公司承担,甲公司也不再对所转移的贷款具有控制权,符合金融资产转移准则中规定的部分转移的情形,也符合将所转移部分终止确认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