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城市道路分类
城市道路既是城市的骨架,又要满足不同性质交通流的功能要求。作为城市交通的主要设施、通道,首先应该满足交通的功能要求,又要起到组织城市用地的作用,城市道路系统规划要求按道路在城市总体布局中的骨架作用和交通地位对道路进行分类,还要按照道路的交通功能进行分析,同时满足 "骨架"和"交通"的功能要求。因此,按照城市骨架的要求和按照交通功能的要求进行分类并不是矛盾的,两种分类都是必须的,应当相辅相成、相互协调。两种分类的协调统一是衡量一个城市的交通与道路系统是否合理的重要标志。
(1)国际(按城市骨架)的分类
①快速路
②主干路
③次干路
④支路
(2)按道路功能的分类
城市道路按功能分类的依据是道路与城市用地的关系,按道路两旁用地所产生的交通流的性质来确定道路的功能。城市道路按功能可分为两类:
①交通性道路
根据车流的性质,交通性道路又可分为货运为主的交通干线、客运为主的交通干线、客货混合性交通道路。
②生活性道路
生活性道路又可分为生活性干道和生活性支路。
除上述两种分类外,还可将城市道路分为疏通性道路和服务性道路两大类。当前我国城市中建设疏通性道路是疏解城市交通的重要手段
城市道路系统规划(二)
5、城市道路系统的空间布置
(1)城市干道类型
①方格网式道路系统(最常见一种)
②环形放射式道路系统
③自由式道路系统
④混合式道路系统
(2)城市道路网按速度的分工
城市道路网按速度可以分为快速道路网和常速道路网两大路网。
城市常速道路网包括一般机非混行的道路网和步行、自行车专业系统。规划时要分别考虑其功能要求并加以有机组织。
(3)城市道路网按性质(功能)的分工
城市道路网又可以大致分为交通性路网和生活服务性路网这两个相对独立又有机联系(也可能部分重合为混合性道路)的网络。
(4)城市各级道路的衔接
①城市道路衔接原则
城市道路(包括公路)衔接的原则归纳起来有四点:低速让高速、次要让主要、生活性让交通性、适当分离。
②城镇间道路与城市道路网的连接
城镇间道路分为高速公路和一般公路。
把公路交通与城镇内交通分离开来,一般可采用两种方式:公路立体穿越城镇、公路绕过城镇。
对于特大城市,高速公路可以直接引到城市中心地区的边缘,连接城市外围高速公路环路,再由高速公路环路与城市主要快速路相连高速公路不得直接与城市生活性道路和交通性次干道相连。
6、城市交通枢纽在城市中的位置
(1)城市交通枢纽可以分为三类:
①货运交通枢纽
②客运交通枢纽
③设施性交通枢纽
(2)城市交通枢纽的位置
(3)设施性交通枢纽的布置
设施性交通枢纽包括为解决人流、车流相互交叉的立体交叉(包括人行天桥和地道)和为解决车辆停驻而设置的停车场等。
立体交叉的布置主要取决于城市道路系统的布局,是为快速交通之间的转换和快速交通与常速交通之间的转换或分离设置的,主要应设置在快速干道的沿线上。为保证交通的畅通、在交通流量很大的疏通性交通干道上,也可设置立体交叉。
城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有三种类型:
①城市各类中心附近的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包括停车楼和地下车库)。
②城市主要出入口的大型机动车停车场。
③超级市场、大型城外游憩地的机动车停放场。
城市还应考虑自行车公共停车场地的布置及对建设用地内的停车要求。
城市公共停车场的用地面积可以按城市人口每人0.8~1.0m2安排。
7、城市道路系统的技术空间布置
(1)交叉口间距
(2)道路网密度
①城市干道网密度
②城市道路网密度
(3)城市红线宽度
(4)城市横断面类型
①一块板道路横断面
②两块板道路横断面
中央分割带的设置和两块板道路的交通组织有以下四种考虑:
a、解决对向机动车流的相互干扰问题。
b、有较高的景观、绿化要求。
c、地形起伏变化较大的地段。
d、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离。
③三块板道路横断面
④四块板道路横断面
调查分析、规划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