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1.原始凭证
2.记账凭证
第一节 原始凭证
一、原始凭证的概念
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的文字凭据。
与记账凭证相比较,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
二、原始凭证的种类
1.按来源
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
2.按填制手续及内容
一次凭证、累计凭证、汇总凭证
3.按格式
通用凭证、专用凭证
三、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原始凭证的编号;接受原始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包括数量、单价、金额等);填制单位签章;有关人员(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员)签章;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凭证附件。
四、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1.记录真实
2.内容完整
3.手续完备
4.书写清楚、规范
5.不得涂改、刮擦、挖补
6.填制及时
五、原始凭证的审核
1.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编制记账凭证入账。
2.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完整、填写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给经办人员,由其负责将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再办理正式会计手续。
3.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二节 记账凭证
又称记账凭单,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
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也称分录凭证。
一、记账凭证的种类
1.按反映的经济内容
收款凭证
付款凭证
转账凭证
2.按填列方式不同
复式凭证
单式凭证
(一)收款凭证VS付款凭证
对于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相互划转的经济业务,只编制付款凭证,不编制收款凭证。即对于单位提取现金的业务,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向银行存入现金的业务,编制现金付款凭证。
(二)单式凭证VS复式凭证
都依据复式记账法(借贷记账法)原理编制。
1.复式凭证
优点:
可以集中反映一项经济业务的科目对应关系,便于了解有关经济业务的全貌,减少凭证数量,节约纸张。
缺点:
不便于同时汇总计算每一个账户的发生额,也不利于会计的分工记账。
2. 单式凭证
优点:
便于汇总计算每一会计账户的发生额,有利于会计的分工记账。
缺点:
制证工作量大,且不能在一张凭证上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内容分散,也不便于查账。
一般适用于业务量较大,会计部门内部分工较细的单位。
二、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1.记账凭证的名称
2.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
3.记账凭证的编号
4.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
5.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包括一级科目、二级或明细科目)、记账方向和金额
6.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7.记账标记
8.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9.会计主管、审核、制单、记账人员的签章以及出纳人员在收付款凭证上的签章。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需要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三、记账凭证的编制
(一)收款凭证的编制
(二)付款凭证的编制
(三)转账凭证的编制
(四)一笔业务涉及多种记账凭证的编制
四、记账凭证VS原始凭证
1.填制目的、作用不同
2.填制人不同
3.填制依据不同
4.服务对象不同
五、记账凭证的审核
1.内容是否真实
2.项目是否齐全
3.科目是否正确
4.金额是否正确
5.书写是否正确
第三节 会计凭证的传递与保管
各单位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应当科学、合理,具体办法由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自行规定。要求能够满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使传递程序合理有效,同时尽量节约传递时间,减少传递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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