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世界贸易组织及其多边贸易规则
世界贸易组织根据《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于l995年1月1日成立,取代关贸总协定。
第一节 世界贸易组织
一、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
《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的序言阐述了世贸组织的宗旨: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与服务的生产和贸易,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合理利用世界资源,保护和维护环境,确保发展中成员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需要相应的份额。
二、世界贸易组织的机构和职能
世贸组织是成员政府间规范、协调、管理成员的与贸易有关的、影响贸易正常发展的法律、政策、措施的契约式国际组织。
(一)世界贸易组织的机构
世贸组织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世贸组织主要由下列机构组成:
1.部长级会议。世贸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部长级会议。部长级会议由所有世贸组织成员的部长级代表参加,它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大会。其职责是履行世贸组织的职能,并为此采取必耍的行动或措施。部长级会议有权对各多边贸易协议中的任何事项作出决定。
2.总理事会。世贸组织的常设机构是总理事会,负责世贸组织的日常会议和工作。总理事会由所有成员的代表组成,定期召开会议,向部长级会议报告,在部长级会议休会期间,行使部长级会议的各项职能,对世贸组织实施不问断的管理;监督世贸组织工作的各个方面,同时能够处理最重要的紧急事务;执行《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规定的各项职能。总理事会还有两个具体职能:总理事会作为“争端解决机构”与“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召开会议。
3.争端解决机构。负责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运行。下设上诉机构,应争端当事方要求随时成立的争端解决专家组。4.贸易政策审议机构。负责审查各成员的贸易政策,实施贸易政策审议的安排。
5.理事会。理事会是总理事会的下属机构,负责世贸组织的主要职能,现设立三个理事会,即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知识产权理事会。
6.委员会。总理事会下设的委员会具有负责处理跨部门的更广泛的职能。现有五个委员会:预算财务和行政管理委员会、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贸易与环境委员会、区域贸易协定委员会。
7。诸边贸易协议设置的委员会。现有政府采购委员会和民用航空器贸易委员会。
8.秘书处。秘书处是世贸组织的日常办事机构,它由部长级会议任命的总干事领导。
世贸组织全体成员可以参加所有理事会和委员会(大部分委员会为自愿参加),但上诉机构、争端解决专家组、纺织品监督机构及诸边贸易协议委员会除外。
(二)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
根据《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世贸组织具有5项主要职能。
1.管理职能。负责世贸组织的各项协议的管理、实施、运作,促进各协议目标的实现;并对诸边贸易协议的执行、管理、实施和运作提供框架。
2.谈判职能。提供谈判场所。
3.解决争端职能。协调解决成员问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领域及其相互之间出现的贸易纠纷与争端。
4.贸易政策审议职能。审议各成员实施的与贸易相关的国内经济政策。
5.与其他国际组织合作的职能。
三、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
协议规定了世贸组织的决策程序和要求,对《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及其附件的修订原则和程序。世贸组织的决策可分为协商一致决策和投票决策形式。
(一)协商一致决策
世贸组织继续实行关贸总协定所遵循的“经协商一致”作出决定的惯例。即讨论一项提议或拟议中的决定时,应首先寻求协商一致,所有成员都表示支持,或没有成员反对,即为协商一致通过。
(二)投票决策
部长级会议或总理事会在无法协商一致时通过投票表决决定,每个成员拥有一票。
1.对某些关键条款的修正要以全体成员接受才能生效。
2.关于条款解释的投票要以3/4多数通过0
3.有关豁免义务的表决要以3/4多数通过。
4.接收新成员、关于修正案的投票要以2/3多数通过。
5.对一般事项或某些普通条款的修正以简单多数通过。此外。协议还规定了世贸组织的预算和会费原则;对成员资格、加入、特定成员之间互不适用多边贸易协议,以及接受、生效和保存、退出等作了程序性规定。
四、贸易政策审议机制
贸易政策审议机制是指世贸组织成员集体对各成员的贸易政策、措施及其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影响,定期进行全面的审议和评估。其目的是促使所有成员提高贸易政策和措施的透明度,履行所作的承诺,更好地遵守世贸组织规则和纪律。从而避免和减少贸易争端,保证多边贸易体制平稳运行。
《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主要内容是:所有世贸组织成员的贸易政策都要进行审议,贸易政策审议机构每年确立一个审议计划。它规定了审议频率、审议程序和具体审议方法。此外。还规定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应就对多边贸易体制产生影响的国际贸易环境发展作出年度回顾。
五、争端解决机制
争端解决机制是解决成员政府间已发生贸易争端的事后解决机制,它使有关成员之间的利益和义务的平衡,避免采取歧视性的贸易限制措施,是保护和加强多边贸易体制稳定性和可预见性的关键因素,是世界贸易组织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争端解决机制的核心是精确的操作程序、明确的时间限制以及严格的交叉报复机制。
《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主要内容有:争端解决的原则精神、鼓励成员通过磋商解决贸易争端、以保证世贸组织规则的有效实施为优先目标、解决争端的方法、争端解决时限、实行“反向协商一致”的决策原则,并规定了禁止未经授权的单边报复,但经争端解决机构授权,允许交叉报复。
六、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
世贸组织成立10年来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落实乌拉圭回合协议内容,继续谈判并达成一些协议;吸收了中国等20个新成员;解决成员间的贸易争端;举行部长级会议,解决多边贸易体制发展中的问题,特别是多哈会议发动了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
多哈会议通过了《部长级会议宣言》、《关于乌拉圭回合协议执行问题的决定》和《关于知识产权与公共健康问题的宣言》等文件。新一轮谈判的议题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农产品、服务业、非农产品市场准入、知识产权、贸易规则、争端解决、贸易与发展、贸易与环境等项议题;部长级会议讨论决定可能列入的议题:贸易与投资规则、贸易与竞争政策的相互关系、贸易便利化、政府采购等。此外,还将对电子商务、小型经济体、贸易与债务及融资、贸易与技术转让、技术合作与能力培训、低收入发展中成员、对发展中成员的特殊与差别待遇、谈判规划的组织与管理等12项议题进行研讨。
多哈回合多边贸易谈判原预定于2005年1月1日完成。但谈判时间表被一次次推迟。谈判将为实现全球贸易自由化达成新的贸易规则,谈判的结果必将对全球化进程和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