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第15章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一、本类(章)商品范围
本类(章)主要包括各种动、植物油、脂和蜡。
易误归入本章的货品主要有:未炼制的猪脂肪及家禽脂肪应归人品目02.09;从乳中提取的黄油及其他油、脂应归人品目04.05;动物油渣及提取植物油所剩的油渣饼及其他残渣应归人第23章(油脚除外);可可油、可可脂应归人品目18.04;游离状态的脂肪酸,精制蜡等应归入第六类。
二、归类规定
(一)变性的油、脂及其分离品的归类
变性的油、脂及其分离品(是指加入了变性剂,例如加入了石油、松节油、甲苯等物质,所得到的不能供人食用的油、脂及其分离品)不能归人品目15,18,应该归入其相应未变性的油、脂及其分离品的品目。例如变性的初榨豆油,未经化学改性,应按初榨豆油归人品目15.07。
(二)鱼肝油的归类
不论是否通过辐照或用其他方法提高维生素含量的鱼肝油均应归人品目15.04;但制成零售包装或经过乳化或加有其他物质以供治疗疾病用时应归入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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