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达公司系20×8年初新成立的企业,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税率为25%,公司预计会持续盈利,各年能够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20×8年全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 500万元。
20×8年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1)3月7日,购入A股票10万股,支付价款204万元(包括交易费用4万元),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4月20日收到A公司宣告并发放的现金股利15万元;年末仁达公司持有的A股票的市价为260万元。
(2)5月10日,购入B股票20万股,支付价款360万元,另支付交易手续费30万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2月31日,B股票每股市价为25元。
(3)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1 00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96万元。按税法规定,会计上计提的坏账准备在实际发生时才可税前扣除,假定期初没有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
(4)12月31日库存500件A产品账面实际成本600万元,于20×8年9月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双方约定20×9年3月2日,仁达公司应按每件1.5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提供A产品200件。20×8年12月31日,A 产品的市场售价为0.8万元,预计销售费用为售价的10%,存货期末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
(5)20×8年度支付非广告性质的赞助费36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35万元,支付非公益救济性捐赠40万元,另发生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
假定只考虑上述事项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要求:
(1)根据资料(1)~(4)编制上述有关交易或事项的有关会计分录。
(2)计算仁达公司20×8年度应交的所得税。
(3)计算因上述事项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并编制所得税的相关会计分录。(列出计算过程,单位以万元表示)
[参考答案]
(1)
①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
投资收益 4
贷:银行存款 204
借:银行存款 15
贷:投资收益 15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6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0
②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90
贷:银行存款 390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1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10
③借:资产减值损失 96
贷:坏账准备 96
④库存A产品应计提的跌价准备:有销售合同部分:
可变现净值=(1.5-1.5×10%)×200=270(万元)
成本=600÷500×200=240(万元)
无销售合同部分:
可变现净值=(0.8-0.8×10%)×300=216(万元)
成本=600÷500×300=360(万元)
有销售合同的部分没有发生减值,无销售合同部分的A产品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60-216=144(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144
贷:存货跌价准备 144
(2)应纳税所得额=1 500-60+96+144+36+35+40―50=1 741(万元)
应交所得税=1 741×25%=435.25(万元)
(3)应纳税暂时性差异=60+110=170(万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96+144=24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发生额=240×25%=60(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发生额=170×25%=42.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390.25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6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42.5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