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骨度分寸法
始见于《灵枢·骨度》篇。它是将人体的各个部位分别规定其折算长度。作为量取腧穴的标准。如前后发际间为12寸;两乳间为8寸;胸骨体下缘至脐中为8寸;脐孔至耻骨联合上缘为5寸;肩胛骨内缘至背正中线为3寸;腋前(后)横纹至肘横纹为9寸;肘横纹至腕横纹为12寸;股骨大粗隆(大转子)至膝中为19寸;膝中至外踝尖为16寸;胫骨内侧髁下缘至内踝尖为13寸;外踝尖至足底为3寸。
分部 | 部位起点 | 常用骨度 | 度量法 | 说明 |
头部 | 前发际至后发际 | 12寸 | 直量 | 如前后发际不明,从眉心量至大椎穴作18寸。眉心至前发际3寸,大椎至后发际3寸 |
胸腹部 | 两乳头之间 | 8寸 | 横量 | 胸部与胁肋部取穴直寸,一般根据肋骨计算,每一肋两穴间作1寸6分 |
胸剑联合至脐中 | 8寸 | 直量 | ||
脐中至趾骨联合上缘 | 5寸 | |||
背腰部 | 大椎以下至尾骶 | 21椎 | 直量 | 背部直寸根据脊椎定穴,肩胛骨下角相当第七(胸)椎,髂嵴相当第十六椎(第四腰椎棘突)。背部横寸以两肩胛内缘作6寸 |
上肢部 | 腋前纹头至肘横纹 | 9寸 | 直量 | 用于手三阴、手三阳经的骨度分寸 |
肘横纹至腕横纹 | 12寸 | |||
下肢部 | 耻骨上缘至股骨内上踝上缘 | 18寸 | 直量 | 用于足三阴经的骨度分寸 |
胫骨内側髁下缘至内踝尖 | 13寸 | |||
股头大转子至膝中 | 19寸 | 直量 | 用于足三阳经的骨度分寸;“膝中”前面相当犊鼻穴,后面相当委中穴;臀横纹至膝中,作14寸折量 | |
膝中至外踝尖 | 16寸 |
(二)解剖标志法
1.固定标志
指不受人体活动影响而固定不移的标志。如五官、毛发、指(趾)甲、乳头、肚脐及各种骨节突起和凹陷部。这些自然标志固定不移,有利于腧穴的定位,如两眉之间取“印堂”;两乳之间取“膻中”等。
2.动作标志
指必须采取相应的动作才能出现的标志。如张口于耳屏前方凹陷处取“听宫”;握拳于手掌横纹头取“后溪”等。
(三)手指同身寸
是以患者的手指为标准,进行测量定穴的方法。临床常用以下三种;
1.中指同身寸:是以患者的中指中节屈曲时内侧两端横纹头之间作为1寸,可用于四肢部取穴的直寸和背部取穴的横寸
2.拇指同身寸:是以患者拇指指关节的横度作为1寸,亦适用于四肢部的直寸取穴。
3.横指同身寸:又名“一夫法”,是令患者将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并拢,以中指中节横纹处为准,四指测量为3寸。(图10-3)
(四)简便取穴法
临床上常用一种简便易行的取穴方法,如两耳尖直上取“百会”,两手虎口交叉取“列缺”垂手中指端取“风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