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5300风景园林硕士(所属院系:建筑学院)
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城市,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更好地适应我国风景园林事业的发展需要,培养风景园林事业相关领域的高层次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自2005年起设置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哈尔滨工业大学是首批获得招生资格的25个招生单位之一。
本专业主要为风景园林事业相关行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风景园林相关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相当的人文素养,具备独立承担风景园林设计、建设、保护和管理的能力。
主要研究方向:
(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2)城市景观规划设计;
(3)风景资源保护与规划。
一、报名事项
1、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具有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注意:按照学位办的有关要求,考生在报名前需进行资格自审,认真阅读所报考工程领域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授予学位资格,我校概不退还相关报考及培养费用。
2、报名
有关事项参见工程硕士的报考须知
二、考试
1、GCT考试参见工程硕士报考须知的相关内容。
2、专业课考试科目《景观设计》
参考书目 | 作者 | 出版社 |
《景观设计学》 | 西蒙兹 | 中国建筑出版社 |
3、专业课考试时间:视联考成绩公布时间而定,大约在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我校研招办网上有关通知。
三、录取
1、考生不得同时报考其它院校;
2、我校不接受跨专业学位类型、跨单位调剂录取;
3、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风景园林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决定是否录取;
4、招生名额为100人。
四、授课地点及联系方式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 联系人:刘安莲
电 话:0451-86281132 、1370450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