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简答题。
1:为什么共同海损属于部分损失?
参考答案:
尽管相关损失可能意味着某一方面,特别是部分货物的全损,但该损失对于船、货、运费整体而言仍属于部分损失。
2:保险单大部分需要背书,为什么?保险单的背书与提单背书有什么联系?
参考答案:
当需要对保险利益进行转让时,即应对保险单进行背书,一般而言,买卖双方哪一方负责保险,规定的保险受益人即为该方,如FOB和CFR贸易术语下,保险的责任由买方办理,一般不存在保险单进行背书的事情,如果采用CIF贸易术语,保险和运输的责任均由卖方办理,当买方(或开证行、付款行等相关当事人)履行了付款或承兑义务时,卖方即应通过背书把提单和保险单转让给买方。
保险单的背书与提单背书关系密切,提单背书意味着物权凭证的转让,是双方贸易标的现实利益的转让;保险单的背书意味着保险权益的转让,是当发生保险利益范围内的风险和费用时,贸易利益获得补偿权益的转让。
3:信用证对保险金额的规定为:“Cover 110% over invoice value”。实际发票金额为USD40000.00,于是受益人根据惯例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即保险金额为USD44 000.00。结果遭开证行拒付,拒付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拒付理由是保险金额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因为信用证要求是按发票金额的210%而不是的110%投保。这里的关键词是“over”。如果信用证条款中对保险额的规定为“Cover 110% of invoice value”或“Cover 10% over invoice value”,才能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
三、计算题
1、我出口货物3000件,对外报价为2美元/件CFR纽约。为避免漏保,客户来证要求我方装船前按CIF总值代为办理投保手续。查得该货的保险费为0.8%,试计算我对该货投保时的投保金额和应缴纳的保险费是多少?
2、某货主在货物装船前,按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了货物投保手续,投保一切险加保战争险。该批货物以CIF成交的总价值为20.75万美元,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费率合计为0.6%。问:1)该货主成交的保险费是多少?2)若发生了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风险,导致该批货物全部灭失,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是多少?
3、某公司对外报某商品每吨10000美元CIF纽约,现外商要求将价格改报为CFR纽约,保险费率为1%,问我方应从原报价中减去的保险费是多少?
4、我出口某商品净重100吨,装5000箱,每箱单价为89美元,加一成投保一切险。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发现除短少5箱外,还短量380千克,问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金额是多少?
参考答案:
1、解: CIF=CFR/(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2/(1-110%×0.8)=2.02(美元)
投保金额=CIF总值×110%=3000×2.02×110%=6666(美元)
保险费=CIF总值×110%×保险费率=3000×2.02X110%×0.8%=53.33(美元)
答: 该批商品的投保金额为6666美元,保险费为53.33美元。
2、1)保险金额=CIF总值×110%×保险费率=20.75万×110%×0.6%=1369.5 (美元)
2)保险金额=CIF总值×110%=20.75万×110%=22.825(万美元)
答:该货主应交的保险费是1369.5美元,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是22.825万美元。
3、保险费=CIF总值×110%×保险费率=10000×110%×1%=110(美元)
答:应减去地保险费是110美元。
4、解: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金额是:
[(89×5)+(380/20×89)] ×110%=2349.6(美元)
答: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金额是2349.6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