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会议决定,今年拟招录公务员2873名,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426名(含选调生183名),并对职位的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等做进一步调整。
该省计划上半年组织实施全省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安排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299名(含选调生183名)。其中,公务员2873名,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426名。下半年组织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
同时,进一步调整完善有关政策。一是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职位不再统一限定基层工作经历。二是明确人民警察职位报考年龄。根据中央有关要求,报考公安、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按职位类别执行相关年龄规定。三是调整法医职位招考方式。法医职位不受生源、户口、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四是对考察期间有关情形的体检递补。五是对空缺职位进行人员调剂。本次录用工作结束后,对形成的空缺职位,在参加笔试人员中组织进行一次公开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