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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务员考试 考生违禁被罚五年内禁考

2012-03-08 
   深圳公务员考试  考生违禁被罚五年内禁考

        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昨日通报称,在深圳去年12月公开招考公务员中,共有16名考生在笔试环节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而违规违纪被处罚,被要求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这16名考生是在深圳去年12月份公开招考公务员中违纪,违纪原因有的是在笔试环节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有的则使用禁止自带的具有计算功能的电子设备,被处罚要求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同时按违纪违规考生报名时登记的地址向其邮寄《公务员录(聘)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告知书》。若考生未能收到《告知书》,可持本人身份证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深圳市考试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华强宾馆2楼)领取,或向深圳市考试院发电子邮件告知有效通信地址(邮箱:k w b @testcenter.gov.cn),人保局将按新提供的地址再次邮寄。本人逾期不领取《告知书》且不告知有效通信地址的,视为已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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