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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则一:网罗一流人才
乔布斯说,他花了半辈子时间才充分意识到人才的价值。他在最近一次讲话中说:“我过去常常认为一位出色的人才能顶两名平庸的员工,现在我认为能顶50名。”由于苹果公司需要有创意的人才,所以乔布斯说,他大约把四分之一的时间用于招募人才。高级管理人员往往能更有效地向人才介绍本公司的远景目标。而对于新成立的富有活力的公司来说,其创建者通常在挑选职员时十分仔细,老板亲临招聘现场,则可使求职者以最快速度了解与适应公司的文化氛围和环境。
法则二:一切要尽在掌控
在乔布斯的哲学里,苹果始终是,也必须是一家能“全盘掌控”的公司。从硬件到软件,从设计到功能,从操作系统到应用软件,苹果的产品全部由自己打造,我们随时可以改变,创新每天都在发生,我们关注产品中的每一项技术,只有这样,每一项创新才能顺利的变为产品。苹果的创新就在于我们能够掌握每一个零件。
法则三:没有B计划
对于乔布斯来说:只有A计划,在进入一个新的领域时,只倾注全力打造一款产品或服务,没有备选方案,没有退路。这样才能将最好的创意、技术、设计倾注到一款产品上。如iPod、iPhone莫不如此。
法则四:追求残忍的完美
曾经有过这样的报道:新产品的一切工作都已完成,只待发布。乔布斯仅仅因为一个不起眼的细节(如:还有两颗螺丝暴露在表面)而要求一切推倒重来。正是这个残忍的标准成就了苹果一个个令人惊叹的产品。
法则五:软件永远是核心技术
乔布斯意识到,“对未来的消费类电子产品而言,软件都将是核心技术”。坚持做操作系统和那些悄无声息的后端软件,比如iTunes。
这样的苹果才不至于像DELL、惠普或索尼那样,因为等待微软最新操作系统的发布而延迟推出硬件产品。这样的苹果不用看着微软干着急。而随意修改系统,还可以为iPhone和iPod制作特别的版本。这也是消费电子巨头索尼在随身听市场不敌苹果的原因。
法则六:谨慎与第三方合作
在乔布斯眼里,与其与平庸的公司合作不如不合作,那只会降低苹果的产品的品质。另外受他人制约是不可容忍的。
法则七:秘而不宣
乔布斯把苹果公司的新产品研发计划看成是这个星球的最高机密,保密程度足与FBI媲美。乔布斯在2005年6月的苹果全球开发者大会上宣布全面转向英特尔CPU时,才透露早在5年前,苹果已将操作系统MACOSX的代码按X86的架构重写,之前没有任何风声。还有一例:作为iPhone的首个销售商,AT&T旗下Cingular的高层也是在正是发布的两周前才看到iPhone的真实原型机,苹果甚至专门制作了几款假的iPhone原型机以掩人耳目。
法则八:产品必须带来可观利润
乔布斯认为:又酷又新的产品不能带来可观利润,那不是创新,只是艺术。很显然,乔布斯在1997年重返苹果,第一件事就是砍掉经营了七年还在不断亏损的牛顿(Newton)PDA业务。尽管这个产品极为创新、另人惊叹。而乔布斯在重返苹果后打造的iMac、iPod、iPhone都是又酷又赚钱的产品。
法则九:科技产品必须是令人惊叹且引导消费的
在乔布斯眼里:满足客户需求是平庸公司所为,引导客户需求是高手之道。领先数步没有成为先烈,还为人疯狂喜爱并大掏腰包。乔布斯带领下的苹果做到了,糖果设计师设计的iMac出现后,人们才认识到电脑外壳原来可以是彩色的、透明的。iPod的可人设计+在线购买的iTunes音乐商店打造了全程的音乐体验。iPhone的发布让大家发现手机是可以没有键盘和触摸笔的,最好的操作工具是与生俱来、不会遗失、操作自如的手指。
还有报道说,乔布斯在推新产品时从来不会请调研公司进行市场调研。乔布斯认为那只会看到表面现象,让新产品的研发误入歧途。
当然,所有的法则都是为两个字服务——“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