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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浅谈

2011-07-17 
相比较而言,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目前没有受到足够重视,相当多的业内人士认为,工程造价的提高是由于施工管理不善、施工费率增加以及建筑材料涨价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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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加人WTO以后,建筑市场将面临着更加激烈的竞争,一方面,中国要开放市场,让更多的外国企业进人中国;另一方面,中国企业要跨出国门,全方位地参与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由此可见,人世后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将空前激烈。作为服务贸易的工程造价管理无疑也将被纳人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但就目前该行业竞争力而言,远远不能满足人世后竞争的要求,很多环节与世贸组织的规定相去甚远,因此这要求我们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不断探索和实践工程造价管理和改革的新思路和新内容,以推动其逐步与国际接轨,从而确保工程造价管理在今后进入持续、稳定和健康的发展阶段。

  一、当前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中所存在的问题

  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在计划经济时代,曾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建筑业与国际惯例逐渐接轨,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已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1、造价管理条块分割,政出多门,协调配合乏力

  从基本建设程序和我国的管理体制讲,建设项目全过程分为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发包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建设工程造价需分阶段分别进行计价,要分别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决(结)算等,其主管部门分别为计委、规委、建委等,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自为政,各立章法,客观上存在相互间必要的联系和有效的协调配合不够,常出现文件规定不一致,前后脱节,甚至相互矛盾,间接导致工程造价"三超气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投资估算)严重等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管理体制不顺畅、不协调、改革不同步、不配套,传统观念和因循守旧思想的束缚,没有形成对工程造价的统一协调管理。

  2、工程造价计价模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现行的工程计价模式的特点可以归纳为一个字"套",即套定额。简而言之,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根据工程图纸计算出工程量,然后套定额单价,求得直接费,再根据直接费套用有关定额取费费率,求得工程造价。这种计价模式在计划经济时代是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目前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进一步开放市场的需要,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病:其一、不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建筑业属于一般竞争性行业,但建筑市场最重要的要素一一价格却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即政府定价色彩过浓。政府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和干预反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权力的越位。其二、不利于微观主体的充分竞争。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却不是企业产品定价的主体,工程造价按企业资质等级或工程类别取费,按社会平均劳动水平定价的这套做法,阻止了企业参与完全的市场竞争,压抑了企业的创造力和活力,从而制约了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飞速发展和壮大。

  3、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全过程综合管理的意识薄弱

  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大多是阶段性的管理模式,业内人士普遍缺乏建设项目造价全过程综合管理的意识,特别是项目前期造价管理薄弱。造价业内人士历来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放在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注重承包造价、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造价变更和结算,往往忽视了立项阶段和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再者,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缺乏统一的造价管理目标和相互沟通,建设单位在立项阶段,往往从主观意愿出发,对工程立项缺乏科学的论证,估算不足,造成缺口。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虽作了工程概算,甚至细化到预算,但由于缺少对设计方案造价指标的控制约束,导致设计保守、投资偏高。监理单位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项目实施监督与管理,往往只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与进度管理,很少介人投资决策分析,监理人员只是偏重于对施工过程质量、进度负责,对造价方面考虑得很少,尤其在涉及到项目

  变更、现场签证时,不能将质量进度、经济三方面有效地统筹起来考虑。从而直接导致长期以来,我国建筑工程项目"三超"现象的普遍存在,严重困扰着建筑工程项目投资效益管理。

  二、对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几点建议

  1、改革造价管理体制,理顺各方关系

  长期以来,我国建设工程造价实行分阶段由政府各有关部门管理,另外还涉及财政、物价、税务等相关部门,因此必须理顺各方之间的关系,各司其责,保证各阶段造价管理的连续性,建立各相关部门必要的、定期的相互协调联系制度,确保标准和指标前后左右的相互衔接,管理制度相互配套,避免工程建设投资"三超"现象,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加入WTO后,更要与国际上工程惯例相接轨,因此工程造价管理要在近几年内逐步完成过渡工作,以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要求,特别是政府各有关管理部门既要转变职能,同时必须做到严格执法,各负其责,层层把关,减少行政干预,确保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按规则操作,顺利实现与国际惯例的平稳接轨。

  2、转变工程计价指导思想,建立市场经济的计价模式

  工程计价指导思想应根据现行的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实现从计划定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即工程造价管理改革要以市场为取向,也就是为了最终要建立由市场形成工程价格的机制,实现与国际惯例的接轨。现在工程造价管理界有一个现象,即一谈市场形成工程价格就转为谈定额要不要的问题,于是大谈定额的重要性,既然定额不能取消所以价格也不能开。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我国定额的特殊性:"量价合一"。定额的原义是物质消耗量的标准,但是在50年代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为了简化计价工作,定额管理部门将定额中配以价格,形成了"量价合一"的定额。今天以市场为取向的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并不反对定额中量的消耗标准部分,而是反对将"价"与"量"一起捆绑在定额之中,形成定额单价。为此,政府相关造价管理部门要把越位的权利还给市场、还给企业,真正转变职能,把定额中量与价分离,使消耗量成为国家标准,使价格成为市场信息。对定额要实行管"量"不管"价"的原则,对于消耗量,我们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都要认真制订统计样本,认真取样,认真编制,使我们的定额消耗标准真正符合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真正反映我国的实际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所谓市场经济的计价模式,即全国制订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且给出统一项目划分之下的各项目的消耗标准,在招标时,由招标方提供工程量清单,各投标单位(承包商)根据自己企业的实力和竞争策略,自主报价,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中的定价主体,业主则择优定标,通过工程合同使报价法定化,倘若施工中出现与招标文件或合同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或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据实索赔。这种计价模式就是国际通行的惯例,在国内借鉴执行的时候,要使之与我国工程造价界现状相结合,建立并推行既符合市场经济运作规律又有中国特色的工程计价模式,从而逐步实现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目标。

  3、强化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意识,狠抓设计阶段造价管理落实

  众所周知,工程造价的最终结果取决于工程从立项、设计、发包、施工到竣工的全过程,它在各个阶段互相影响联系紧密,并且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改变。这些特性决定了我们在分析研究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问题时,必须把它形成过程的各阶段联系起来进行综合研究,建立起工程造价全过程综合管理的思路和体系,从而使工程造价在各个阶段都能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工程项目总体目标的实现。

  相比较而言,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目前没有受到足够重视,相当多的业内人士认为,工程造价的提高是由于施工管理不善、施工费率增加以及建筑材料涨价引起的。的确,这是造成工程造价失控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比较而言,由于设计原因所引起的工程造价的提高,却远远大于前者。这一点是很多人没有注意到的。据有关资料j由于工程设计原因所造成的工程造价的提高,占造价提高总数的70%-90%。因此,加强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将对降低工程造价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控制建筑工程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首先应在工程设计发包中大力推行设计招标制度,择优选择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紧密与设计单位配合,政府主管部门还应把工程设计与工程造价控制纳人法制化轨道,建立健全相应法律法规,使设计单位和设计者对工程造价负有明确的责任,坚决杜绝不顾工程造价、随意加大安全系数的低质量设计。其次,要大力推行价值工程理论在建筑工程设计中的应用,设计人员应对建筑工程的功能进行分析和分解,在剔除多余功能的基础上,把建筑工程的材料选择、设备选型与建筑工程的功能和经济寿命联系起来综合考虑,寻求最佳的功能造价比,从而获得最佳设计。第三,大力推行限额设计制度,建立起完整的限额设计管理办法,在认真编制工程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的基础上,把施工图预算的价格严格限制在设计概算之内。同时,还应改革现行的设计费用计取办法,激发设计人员降低工程造价的主动性,从设计上降低工程造价。

  结束语

  总之,工程造价管理改革,首先要改革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理顺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使之相互衔接,运行顺畅;还得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最终应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的运行,形成统一、协调、有序的工程造价全过程综合管理体系,达到合理使用投资、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取得最佳投资效益的目的,逐步建立起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又符合中国国情,且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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