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概念
水利水电工程一般划分为若干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单元工程,按三级项目划分并进行质量控制。
1.1单位工程
系指能独立发挥作用或具有独立的施工条件的工程,通常是若干分部工程完成后才能运行或发挥一种功能的工程。单位工程通常是一座独立建(构)筑物,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独立建(构)筑物中的一部分或一个构成部分。
1.2分部工程
系指组成单位工程的各个部分。分部工程往往是建(构)筑物中的一个结构部位,或不能单独发挥一种功能的安装工程。
1.3单元工程
系指组成分部工程的、由一个或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可依据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划分为层、块、区、段等来确定。单元工程与国标中的分项工程概念不同,分项工程一般按主要工种工程划分可以由大工序相同的单元工程组成,如:土方工程、砼工程、模板工程、钢结构焊接工程等,完成后不一定形成工程实物量;单元工程则是一个工种或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形成工程实物量或安装就位的工程。(是国家或行业制定有验收标准的项目)
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虽有其特殊性,但归根结底仍就是水利工程,其质量评定项目划分应结合其自身特点遵循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的原则进行。
2.目划分原则
质量评定项目划分总的指导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正式颁布的标准、规定,水利工程以水利行业标准为主,其他行业标准参考使用。如: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水工建筑安装工程按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划分。
2.1单位工程划分原则
2.1.1枢纽工程按设计结构及施工部署划分。以每座独立的建筑工程或独立发挥作用的安装工程为单位工程。如厂(站)房、管理(生活、办公)用房、溢洪道、输水(泄洪)洞、土(石或砼)坝、进(分)水闸、节制闸、进(出)水池、交通工程等建筑工程分别为单位工程,独立的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电气、通讯等安装工程分别为单位工程。
2.1.2渠道工程按渠道级别(干、支渠)或工程建设期、段(以节制闸为界)划分。以一条干(支)渠或同一建设期、段的工程为单位工程,投资或工程量大的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单位工程。
2.1.3堤坝工程按设计结构及施工部署划分。以堤坝身、堤坝基础、堤坝岸防护、交叉连接建筑物等分别为单位工程。
2.1.4水土保持工程一般以一个独立的小流域或较大的独立建筑物(大型谷坊坝)划分。它由若干沟道或区片或班号组成。
3.部工程划分原则
3.1枢纽工程
按设计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如基础工程、大坝坝体、防渗工程、金属结构、电气、坝顶、渠首进水闸、渠首冲砂闸、导流坝等
3.2渠道工程、堤坝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
按设计结构及施工部署划分:
3.2.1渠道工程:大车桥、分水闸或支渠口、节制闸、渠段
3.2.2堤坝工程:基础工程、护岸工程、堤防堤身工程、护坡工程、堤顶工程、防渗工程、生物防护和道路工程等。
3.2.3水土保持工程: 沟壑或区片或班号治理、成片水平梯田、小型蓄排水工程、成片水保林、成片人工种草、封禁治理、水源及节水灌溉工程等。大型谷坊坝坝基处理、坝体填筑、坝坡防护、溢流口门、坝体及坝基防渗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