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5月24日商务部公布了《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网上交易者应经工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注册批准以来,激烈的争论就一直没有得到平息。实际上,广大网上店家所计较的并不仅仅是一张工商执照的有无,让他们不安的是一笔巨大的税务数字。
网上交易“漏税”有多少
目前国内最大的个人网上交易平台淘宝网向《中国经济周刊》提供的数字显示,淘宝的注册用户已经超过2200万,目前每天的成交额超过4700万。根据易观国际的统计数字,去年淘宝全年交易额为80多亿;而淘宝今年第一季度的交易额已经超过30亿元。
“估计今年淘宝全年交易额是160亿元,加上易趣等其他网站的网上交易额,估计今年网上开店的总交易额为230亿元左右。”淘宝网新闻发言人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
“网上交易依然适用于现有的税收政策,即生产经营型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纳17%的增值税;如果只是买进卖出的店家,也要缴纳4%的增值税。”税务部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在网上开店销售货物,也应开具税务发票依法纳税。
而《中国经济周刊》致电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司,求证目前网上开店的个人是否有过工商登记,回答却是否定的。
以这种情况,如果按4%的税率计算,今年我国网上交易的“漏税额”更是将达到9.2亿元。
“不管是用什么方式经营,只要经营有收入,都应该纳税,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目前网上交易在税收管理上确实存在一些漏洞,从税务局方面讲,比较难以发现和掌握税源;而纳税源也不去直接申报。相对B2B(企业到企业)、B2C(企业到用户)而言,C2C(用户到用户)是目前比较难以控制的部分。”国税总局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