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权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租,承租人只有使用的权利,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将承租权转让、转租、抵押或从事其他经济活动,它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1)土地使用权出租双方当事人只是就使用土地达成协议,不发生作为物权的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这是土地使用权出租与转让方式的主要区别。
(2)用于出租的地块必须具有法律上的依据。
(3)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
(4)土地转租合同中的承租人的法律地位具有特殊性,当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时,新的土地使用权人也必须尊重承租人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