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坚持认为:明了最终高考作文阅卷的流程和阅卷老师的心态,对于最终的备考是有益无害的。语文学科尤其如此。因为只有到了阅卷现场,我们才能清晰地发现:就考试这一层面而言,语文和数学、物理、化学没有丝毫的区别,甚至较理科更为刻板:如果说理科还存在探讨一题多解的可能性的话,语文由于其思维拓展可以做到无边无际,因而在最终阅卷时反而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这种可能。作为参与过自主招生以及高考作文阅卷的人,我愿意向大家分享相关的经验。
首先,没有哪一名阅卷老师拥有绝对的生杀大权,这是由自主招生考试以及高考的公平性决定的。没有绝对的公平,但一定有相对的公平。因为比起参考的考生来,阅卷老师甚至要比他们更加战战兢兢,因为他们责任更大。于是,在每次阅卷的第一天,尤其是作文这个项目,老师们要做的不是迅速开展工作,而是尽快地统一、并让自己靠拢那个“相对的公平”。比如作文,小范围的,如自主招生,是阅卷组长先读几篇文章,发表自己的看法,大家讨论最终得分,统一;然后每位老师都从卷子本中任意挑一篇文章读,给出自己的意见。如是往复几轮。大范围的如高考,则由专家组给出相当数量的样卷,详细讲解每篇文章得分缘由,让老师熟悉,并给出相应样卷让老师试批。再加上每份作文试卷都会由两名老师批阅,分差过大的情况下还会逐级上报,因此,每位老师的打分,一定会慎之又慎。
这种慎重,最主要地体现在去除个人好恶上,因为个人好恶越极端,分差越界的可能性就越大。由此,真正在阅卷现场起作用的,对于作文而言,并非我们通常认为的“文采”,而是“清晰”;换言之,漂亮的语句并不足以在作文中制胜,结构是否清晰、材料是否新鲜(在大量文章的比较下,新与旧由出现几率决定,一目了然),甚至字迹是否清晰,都比文采这个虚无缥缈的东西来得更重要,因为它们更“扎实”。因此,很多考生在考前选择备一篇锦绣华章,到了考场上大段默写,生拉硬拽,反而讨不到什么便宜。
再比方说“立意深刻”,一篇文章的立意是否“深刻”,考生说了不算,阅卷老师说了不一定算,阅卷小组长说了也不绝对就算,基本上专家组的人说了可以算,但总不能看到一篇疑似深刻的文章就去找小组长。因此,“深刻”这个决定文章是一类还是二类的最最重要的标准,在实际的阅卷过程中,往往转化为:论据本身的深刻程度(比如尼采、康德、维特根斯坦等人的思想,这个用得恰当与否,还是比较容易判断的,不大容易“伪装”),或者一些宏大的字眼,如“历史”、“文化”、“文明”、“精神”、“心灵”、“人性”等。如果考生在论据的使用上能够胜人一筹,通过论据深化论述主题;或者一上来就站在上述宏大叙事的高度俯瞰题目,用“大”思维将论述和材料贯穿,都可以算是摸到了一类文的门。事实上,这两种写法都有一个共性,就是足以在出现频率上使自己显得与众不同,而这就是高考作文一类文真正的秘密:文化散文中对于“深刻”的解释为“独立见解和思想个性”,其中“独立”和“个性”二字,几乎可以作为一些“深刻”的显在表征。
综上,高考语文阅卷并不神秘,即便让人觉得难以评价如作文,其最终的分数也是由一系列显性标准所决定的。因此,阅卷时按照这些标准操作,备考时当然要向这些标准靠拢,这些标准是否达到,自己就能有判断力。如果考生在最后60天中要对一类文展开冲击,必须首先将这些标准彻底吃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