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司法考试辅导:抓真题 看陷阱
从最近五年的司法考试的命题特点和趋势来看,司考真题大致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试题越来越关注社会热点,联系社会现实或者从一些疑难案件入手来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第二,试题的综合性大大提高,以往的试题往往是一道题围绕一个知识点来考,但近几年的试题考查的知识点越来越多,往往一道题要涉及四个知识点。这就意味着考生的复习难度要大大增加,因为过去掌握三个知识也许能做对三道题,但是今天在一道题目考查四个知识点的情况下,还掌握三个知识点就可能导致一分不得。因此考生在复习过程中一定要高度注意将所学知识能够融会贯通起来,这样才能应对综合性不断提高的考题;第三,考察知识点细化,司考真题当中有很多可以直接在相关法条中找到,但是往往会被考生在学习所忽略,但是这恰恰就是出题人要抓住的考点。因此,法律敎育网提醒大家在今后的复习中一定不要落下那些看起来并不重要的知识点,不要给出题人让你犯错误的机会;第四,试题的灵活性增强,现在考题与过去考题的一个很大的区别就在于题干很长,或者说考点不明显,用题干来隐藏。同时,还有很多考题是将法律之外的内容和法律知识结合在一起考察,例如2010年司法考试卷一第57题要求从中国传统戏剧《梁山伯与祝英台》、《斩娥》、《十五贯》、《徐九经升官记》中考察大家对中国古代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的理解。2010年司法考试卷一第15题甚至考察了《尚书》、《周礼》、《礼记》中的一些法律思想,如果考生在上考场之前对这些中国古代着名的儒家经典着作闻所未闻的话,那么肯定会产生恐慌和厌烦的情绪。所以,这就要求大家在平时要多增加阅读量,这样才能在考试时更加轻松自如。
下面,我就如何应对司法考试的一些相关策略进行简单叙述。
第一,要有科学合理的司考复习方法。
首先,要制定合理可行的学习方法。阶段性的目标必须明确,比如第一阶段的基础知识复习要达到什么效果,在哪些时间段完成。阶段性性大框架下的小计划也要具体明确,每天学几个小时,今天学哪些科目,看什么书等等。
其次,复习司法考试要分清主次,要抓主要矛盾。民法、刑法及其诉讼法占司法考试的大部分分值,而小法如法理,三国法等占的分值较少。因此在复习过程中投入在民法和刑法等重要部门法上的时间和精力要多于小法,某些小法,从某种程度上说完全可以放弃。所以,对重要部门法的重视程度直接决定了司法考试的成败。还有考生面对众多的资料、教材无所适从,追求大而全,什么资料都想看,却什么都看不细,犯了急躁冒进的错误。另外,一直有很多同学问网校老师要不要看司法部指定的三大本教材,那么首先必须承认,三大本是很权威的,因为其作者都是司法考试的命题人,但是三大本也存在很明显的缺陷。缺乏体系化,知识点太零散,没有重点,让考生耗费大量时间却无法掌握要点。因此建议大家去看具有多年司考辅导经验的司考培训老师所编着的教材如《梦想成真司法考试应试指南辅导书》,他们对司考的研究都有很深刻的理解,也结合了自己在平时教学中所观察的很多大家常遇到的问题。在看教材的过程中,要注意适当做点笔记,同时自己要慢慢形成一个有逻辑的知识体系,这样会非常有助于加强记忆。对于每个学科中比较相似的点一定要注意比较、联系、理解与记忆相结合。
同时,还应当切记,司考复习时间一定要连贯,中途屡被打断是司考复习的大忌。许多考生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看书几日便自觉辛苦不已,给自己放长假休息数日再开张复习,结果发现之前所学全然忘记不得不叫苦不迭重新返工。我认为,宁可每天复习时间短一点,有效率一点,也不要一连每天复习16个小时持续1个月,然后休息两个月,这样的结果必定是先前的努力白白浪费。
第二,要高度重视司考历年真题。
真题是最好的复习资料,是最好的模拟题。历年真题覆盖了95%以上的考点,涵盖了出题人全部的命题思路、题目设计形式、题目设计要求、文字表达模式、逻辑变化形式。而许多考生居然不重视真题,却热衷于追捧市面上各种所谓“押题宝典”或者“司考密卷”之类模拟题,临到考前真题尚且未曾看过一遍。这等于让你去参加比武大会之前先在指定的十八般兵器里面挑一种练习,结果你拿了一根烧火棍练了半天,等到比武大会开始了被别人揍的满地找牙了,才后悔当初不应该轻信谣言认为烧火棍里藏着什么绝世武功的秘籍。
第三,掌握一定的答题技巧。
知识的理解、记忆固然重要,但如果做题的时候遇到某个没有记住的内容或者看起来比较难的题目,那么做题方法的运用同样也是不可或缺的。考生要想在短时间内迅速判断出正确答案,固然可以通过平时对各项知识点和法律条文的熟练掌握直接进行选择。但是如果遇到一些很难把握的选项或者模棱两可的题目时,就需要充分利用题干和选项中现有的、有帮助的信息。即使考生对某个法条或法学概念一时间产生了记忆的空白,也大可从题干和选项中搜寻出有价值的信息进行答题。比如一旦选项当中带有“只有”、“凡是”、“唯一”、“仅仅”、“肯定”“必然”、“完全”等等过于绝对语气的修饰词,那么该选项很可能就是一个命题人暗中“搭售”的选项,几乎可以直接忽略不选。因为法律本身是一种调整社会日常生活的基本规则,而人类日常生活千变万化,不可能只有一种情况,因此法律规定也会存在许多例外情况。
第四,大家要注意当年大纲的变化。
司考复习中对于大纲的新增知识点要格外注意,一般的命题规律是,当年的大纲的新增知识点往往是当年要考的内容。例如,2010年司法考试大纲中在法律史部分新增加了唐律中的“六杀”这个知识点,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司法考试卷一第58题就专门考察了关于“斗杀”、“戏杀”、“故杀”“谋杀”的区别。
第五,还有一个良好的心态。
无数实例证明“司法考试是用时间堆出来的”。备战司法考试,对每个参加者来说都可以说是一个漫长而且近乎残酷的过程,要想实现自己的目标,除了必备的法律知识积累,良好的学习环境,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等以外,拥有一个强大的内心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同时大家最好能够找到在司考网校中志同道合的同学一起进行复习,组成一个在学习上相互促进、在精神上相互鼓励、在信息上相互交流的学习小组,很多曾经高分通过司考的同学后来回忆自己的备考经历时无一不是重点强调这一做法。可见,在司考的路上结伴而行要比孤身前往的胜算大得多。
最后有同学问我是否要报辅导班?我认为这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有些同学是零基础、第一次考的,对于考试的规律、形式、特点都不清楚,这类考生可以选择重视基础的班次。还有些屡考不过的学生,如果多次不能通过,那就是学习方法的问题,司法考试不同于我们在课堂上学习专业知识的体系,如果希望一次通过建议可以报个辅导班让那些经验丰富的老师带领你走进司法考试的大门,少走些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