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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1年第二批一级建造师证书、印章和信息卡办理

2011-05-27 
省直批企业和中央在川单位将粘贴有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的《办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料粘贴单》(附件二,第一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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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2011年第二批四川省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一,请省直批和中央在蓉企业按照下列要求前来办理。隶属各市州企业,由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来办理。

  1、办理时间:2011年4月18日—2011年4月29日周一至周四、周五上午(节假日除外)。

  2、提交材料:

  《办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料粘贴单》、《办理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信息卡照片粘贴单》(见附件1)各1份。要求:

  (1)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清晰,并粘贴在规定位置;

  (2)照片为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净色背景,请用圆珠笔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并粘贴一半在规定位置(注:电脑打印照片、生活照、大头贴、花背景、比例失调、分辨率过低的照片视为无效照片)。

  (3)根据“2011年第二批四川省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合格人员名单”内容,准确填写《办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料粘贴单》中的“公告批次”、“签发日期”、“注册证书编号”,并按签发日期分批填写资料粘贴单,同一批次同一签发日期的注册人员一次性提交。

  3、办理费用: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章费65元/人,由注册中心收取;执业信息卡费35元/人,由信息中心收取。所有费用在递交材料时缴纳。

  4、办理程序:

  (1)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省直批企业和中央在川单位将粘贴有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的《办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料粘贴单》(附件二,第一表)1份,交至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4楼大厅3号窗口(排号机上请按“3”);联系电话:028-85451683

  (2)办理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信息卡

  省直批企业和中央在川单位将粘贴有照片、写有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办理一级建造师执业信息卡照片粘贴单》(附件二,第二表)1份,交至四川省建设厅信息中心(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省建设厅办公大楼808室,联系电话:028-85533312、85579897、85541957);

  (3)各市州企业注册证章的办理请咨询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4)成都市属企业证章办理地址: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委831房间(咨询电话:86697831)。

  附件:点击下载

  2011年一级2批初始

  一级交信息中心粘贴单

  一级交注册中心粘贴单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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