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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4月27日-5月20日报名

2011-05-27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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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职称办〔2011〕 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人社发〔2011〕152号文件通知,现将我市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确定于9月24、25日两天。考场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⒈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⒉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⒊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⒋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⒌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⒈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⒉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去掉,省里文件上没提免考的事情)

  (二)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12月31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五、报名组织及程序

  一)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27日-2011年5月20日。报名网址为www.zjrsks.com.cn,报名咨询电话16039000.只有成功进行网上支付,才算报名完成。资格审核地点为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窗口(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具体如下:

  (二)首次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师考试的新考生,必须于2011年 5月 23-24日(9:00-11:30,14:00-17:30)到镇江市人事考试中心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现场审查时考生需携带如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下载打印的2011年度报名表;

  4.相关的业务工作证明,请务必填写并加盖公章;

  5.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报名表上已有档案号),经网上报名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即可,不用再递交报名表及其他资料。

  (四)9月15日起,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

  有关教材征订联系电话:84440550,联系人:曹冰。

  八、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人每科56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考生请凭准考证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柜台领取,具体地址:镇江市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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