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有争议的司法考试三国法真题,本题当年司法部公布的答案为CD,但正确答案应为ACD.大家先来看看这道司法考试三国法真题吧!
2003-01-62.王某系已取得美国国籍且在纽约有住所的华人,1996年2月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上海,未留遗嘱。王某在上海遗有1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美国纽约遗有1套公寓房、2家商店、3辆汽车、若干存款。王某在纽约没有亲属,其在上海的亲属因继承王某遗产发生争议,诉至上海某人民法院。根据国家私法规则,我国法院应适用下列哪些法律审理这一案件?
A.在纽约州的财产适用纽约州法律B.在上海的财产适用中国法律C.遗产中的动产适用纽约州法律D.遗产中的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这道题的正确答案为ACD.
【解析】
1985年《继承法》第36条第1款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1986年《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可以看出,我国的涉外继承实行区别制,即将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一句话可以概括:“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在本题中,王某是被继承人,其死亡时的住所地在纽约,虽然王某死在上海,但其只是回上海探亲,而住所不但要有居住事实而且要有久居的意思,所以他回上海探亲以及上海有别墅的事实都不足以将上海事为其住所。根据“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C选项正确。根据“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D选项正确。其在纽约有动产,也有不动产,其中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而其死亡时住所地为美国纽约州,因此纽约的动产适用纽约州法律;其中不动产因为所在地为纽约州,而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纽约州法。所以A选项“在纽约州的财产适用纽约州法律”是正确的。其上海的财产有动产,也有不动产,其中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中国法,其中动产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即纽约州法。所以B选项“在上海的财产适用中国法律”是错的。
这道题正确的答案应为ACD.而很多真题解析书上写的答案为CD,解析又极为简单,引起了一些考生的误解与疑惑,我在此做一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