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福利待遇
工资水平根据聘用岗位、工作任务和实际贡献,参照南京市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工资标准确定,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适时调整。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房租补贴,按照南京市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住房补贴、房租补贴随工资发放。文职人员落户及其配偶子女随迁,按照南京市有关规定 办理。依法缴付聘用人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文职人员在用人单位聘用的时间,计入其工作年限(工龄)。
五、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直接来院报名,邮寄投送或发送电子简历的方式进行。时间截止为 2011年3月15日。
报名所需资料:本人简历(附彩色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其它获奖证明复印件等。提交资料应规范整齐,便于阅览。录用前必须检验各种证书原件。
六、招聘程序
1、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
2、对符合条件人员综合测试(包括笔试、面试、外语能力、业务技能测试等)。笔试只对应聘
对象英语(不含西班牙语专业)和政治水平进行测试;面试包含对应聘对象专业能力进行测试。
3、对成绩优异者组织政审、体检。
4、研究确定招聘人员。
5、与应聘人员签订合同,建立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