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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最后阶段如何对待历年真题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发布公告,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已于11月20日公布,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80分。对于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应试人员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考试大司法考试网为大家提前提供了司考成绩查询地址,以帮助大家第一时间查到自己的成绩,并欢迎各位考生进入司法考试论坛参与讨论。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 | 通道一 |
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 | 通道二 |
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解放军、港澳台 | 通道三 |
注:通道一、通道二、通道三11月20日早8点开通。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方式有以下三种:
第一种:网上查询
考生请于当年11月20日早8点登录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查询。
第二种:声讯电话查询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等地区的应试人员请使用声讯电话16839800,其他地区请使用声讯电话16899800.应试人员考试成绩以司法行政机关书面通知为准。
第三种:邮寄成绩
考生成绩单和核查考分相关要求将邮寄给所有考生。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