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未申报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 )
22.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处以罚款的应当先行缴纳罚款,再支付欠缴税款。( × )
2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当持税务登记本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 )
24.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缴销发票,但其他税务证件则不需缴销。( × )。
25.纳税人发生解散,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后持有关证件和材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 )
26.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
27.一般纳税人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作为扣税凭证,实行进项税额抵扣。( × )
28.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所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税务机关不得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 )
29.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应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 )
30.普通发票由省级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刷。( √ )
31.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 )
32.一般纳税人应按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提前,也不得滞后。( √ )
33.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纳税人,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
34.纳税人应当将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 )
35.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 )
36.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每年换证制度。( ×)
37.《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国境内,发票可以使用中文印制,也可以使用外文印制( × )。
38.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以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 )
39.发票的式样,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任何单位不得自行设计发票式样。( × )
40.税务机关需要将空白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开具发票换票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