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李鹏等582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鲁建执函[2009]18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有关行业局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建发[2007]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李鹏等58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公示人员进行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57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建造师管理科
邮政编码:250001
联系电话:0531-87087200、87087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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