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与划分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科学合理的规划,绘制出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在施工实施阶段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要求,设置道路、组织排水、搭建临时设施、堆放物料和设置机械设备等。
1.1、施工总平面图编制的依据
(1)工程所在地区的原始资料,包括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
(2)原有和拟建建筑工程的位置和尺寸;
(3)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和资源需要计划;
(4)全部施工设施建造方案;
(5)建设单位可提供房屋和其他设施。
1.2、施工平面布置原则
(1)满足施工要求,场内道路畅通,运输方便,各种材料能按计划分期分批进场,充分利用场地;
(2)材料尽量靠近使用地点,减少二次搬运;
(3)现场布置紧凑,减少施工用地;
(4)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条件下,尽可能减少临时设施搭设,尽可能利用施工现场附近的原有建筑物作为施工临时设施;
(5)临时设施的布置,应便于工人生产和生活,办公用房靠近施工现场,福利设施应在生活区范围之内;
(6)平面图布置应符合安全、消防、环境保护的要求。
1.3、施工总平面图表示的内容
(1)拟建建筑的位置,平面轮廓;
(2)施工用机械设备的位置;
(3)塔式起重机轨道、运输路线及回转半径;
(4)施工运输道路、临时供水、排水管线、消防设施;
(5)临时供电线路及变配电设施位置;
(6)施工临时设施位置;
(7)物料堆放位置与绿化区域位置;
(8)围墙与人口位置。
1.4、施工现场功能区域划分要求
施工现场按照功能可划分为施工作业区、辅助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和办公生活区。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应当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应当设置于在建建筑物坠落半径之外,与作业区之间设置防护措施,进行明显的划分隔离,以免人员误入危险区域;办公生活区如果设置在在建建筑物坠落半径之内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砸措施。功能区的规划设置时还应考虑交通、水电、消防和卫生、环保等因素。
这里的生活区是指建设工程作业人员集中居住、生活的场所,包括施工现场以内和施工现场以外独立设置的生活区。施工现场以外独立设置的生活区是指施工现场内五条件建立生活区,在施工现场以外搭设的用于作业人员居住生活的临时用房或者集中居住的生活基地。
2、场 地
施工现场的场地应当整平,清除障碍物,无坑洼和凹凸不平,雨季不积水,暖季应适当绿化。施工现场应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现场废水不得直接排人市政污水管网和河流;现场存放的油料、化学溶剂等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进行防渗漏处理。地面应当经常洒水,对粉尘源进行覆盖遮挡。
3、道 路
(1)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应当有循环干道,满足运输、消防要求;
(2)主干道应当平整坚实,且有排水措施,硬化材料可以采用混凝土、预制块或用石屑、焦渣、砂头等压实整平,保证不沉陷,不扬尘,防止泥土带人市政道路;
(3)道路应当中间起拱,两侧设排水设施,主干道宽度不宜小于3.5m,载重汽车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5m,如因条件限制,应当采取措施;
(4)道路的布置要与现场的材料、构件、仓库等堆场、吊车位置相协调、配合;
(5)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永久性道路,或先建好永久性道路的路基,在土建工程结束之前再铺路面。
4、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差,不安全因素多,在作业过程中既容易伤害作业人员,也容易伤害现场以外的人员。因此,施工现场必须实施封闭式管理,将施工现场与外界隔离,防止“扰民”和“民扰”问题,同时保护环境、美化市容。
4.1、围挡
(1)施工现场围挡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不得留有缺口,并根据地质、气候、围挡材料进行设计与计算,确保围挡的稳定性、安全性;
(2)围挡的用材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宜选用砌体、金属材板等硬质材料,不宜使用彩布条、竹笆或安全网等;
(3)施工现场的围挡一般应高于1.8m;
(4)禁止在围挡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状材料以及架管、模板等,严禁将围挡做挡土墙使用;
(5)雨后、大风后以及春融季节应当检查围挡的稳定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大门
(1)施工现场应当有固定的出入口,出人口处应设置大门;
(2)施工现场的大门应牢固美观,大门上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
(3)出人口处应当设置专职门卫保卫人员,制定门卫管理制度及交接班记录制度;
(4)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当佩戴工作卡。
5、临时设施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较多,这里主要指施工期间临时搭建、租赁的各种房屋临时设施。临时设施必须合理选址、正确用材,确保使用功能和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要求。
5.1、临时设施的种类
(1)办公设施,包括办公室、会议室、保卫传达室;
(2)生活设施,包括宿舍、食堂、厕所、淋浴室、阅览娱乐室、卫生保健室;
(3)生产设施,包括材料仓库、防护棚、加工棚(站、厂,如混凝土搅拌站、砂浆搅拌站、木材加工厂、钢筋加工厂、金屑加工厂和机械维修厂)、操作棚;
(4)辅助设施,包括道路、现场排水设施、围墙、大门、供水处、吸烟处。
5.2、临时设施的设计
施工现场搭建的生活设施、办公设施、两层以上、大跨度及其他临时房屋建筑物应当进行结构计算,绘制简单施工图纸,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方可搭建。临时建筑物设计应符合(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临时建筑物使用年限定为5年。临时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厕所等建筑物结构重要性系数γo=1.0.工地非危险品仓库等建筑物结构重要性系数γo=0.9,工地危险品仓库按相关规定设计。临时建筑及设施设计可不考虑地震作用。
5.3、临时设施的选址
办公生活临时设施的选址首先应考虑与作业区相隔离,保持安全距离,其次位置的周边环境必须具有安全性,例如不得设置在高压线下,也不得设置在沟边、崖边、河流边、强风口处、高墙下以及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地质带上和山洪可能冲击到的区域。
安全距离是指,在施工坠落半径和高压线防电距离之外。建筑物高度2-5m,坠落半径为2m;高度30m,坠落半径为5m(如因条件限制,办公和生活区设置在坠落半径区域内,必须有防护措施)。lkV以下裸露输电线,安全距离为4m;330—550kV,安全距离为15m(最外线的投影距离)。
5.4、临时设施的布置原则
(1)合理布局,协调紧凑,充分利用地形,节约用地;
(2)尽量利用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或附近能提供的现有房屋和设施;
(3)临时房屋应本着厉行节约,减少浪费的精神,充分利用当地材料,尽量采用活动式或容易拆装的房屋;
(4)临时房屋布置应方便生产和生活;
(5)临时房屋的布置应符合安全、消防和环境卫生的要求。
5.5、临时设施的布置方式
(1)生活性临时房屋布置在工地现场以外,生产性临时设施按照生产的需要在工地选择适当的位置,行政管理的办公室等应靠近工地或是工地现场出入口;
(2)生活性临时房屋设在工地现场以内时,一般布置在现场的四周或集中于一侧;
(3)生产性临时房屋,如混凝土搅拌站、钢筋加工厂、木材加工厂等,应全面分析比较确定位置。
5.6、临时房屋的结构类型
(1)活动式临时房屋,如钢骨架活动房屋、彩钢板房;
(2)固定式临时房屋,主要为砖木结构、砖石结构和砖混结构;
临时房屋应优先选用钢骨架彩板房,生活办公设施不宜选用菱苦土板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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