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与相关文件
考试要点:
一、掌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P19~22)
该部分内容放入第九章学习,需要注意的是教材上仅列出了纲要性的内容,大家需要学习该规范的全文,否则不能满足考试的要求。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内容有:
(一)总则
(3)关于监理单位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必须签订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
(4)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规定。
(二)术语
(三)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2.监理人员职责
《监理规范》规定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职责,具体内容见第五章第四节。
(四)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五)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施工准备阶段,项目监理机构应做好的工作包括:熟悉设计文件;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审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有关资料,符合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并起草会议纪要等。
4.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六)施工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七)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管理
(八)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
二、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一)熟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P23~24)
1.施工准备阶段
(1)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中型(及以上)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二)熟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程序(P24)
(三)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P24~25)
监理单位有下述违反《条例》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规定行为的,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4条)
(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
(2)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
(3)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没有及时报告;
(4)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应当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一)旁站监理的概念
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二)旁站监理程序
(三)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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