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爆破安全距离
爆破时,必然产生爆破地震、空气冲击波、碎石飞散及有害气体,因而危及爆区附近人员、设备、建筑物及井巷等的安全。因此,爆破设计时必须确定爆破危害范围并指定安全距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爆破地震安全距离
炸药在岩体中爆炸后,在距爆源一定距离的范围内,岩体产生弹性震动波,即是爆破地震。爆破作业地震强度主要与炸药量、爆源距离、岩石特性、爆破条件和方法以及地质地形条件有关。《爆破安全规程》规定“一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爆破地震安全性应满足安全振动速度的要求”,并规定了建(构)筑物地面质点振动速度控制标准。
(2)爆破空气冲击波的安全距离
空气冲击波的安全距离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对地面建筑物的安全距离,空气冲击波超压值计算和控制标准,爆破噪声,空气冲击波的方向效应与大气效应。
控制空气冲击波的方法主要有:
1)避免裸露爆破,特别是在居民区更需特别重视,导爆索要掩埋20cm或更多,一次爆破孔间延迟不要太长,以免前排带炮使后排变成裸露爆破。
2)保证堵塞质量,特别是第一排炮孔,如果掌子面出现较大后冲,必须保证足够的堵塞长度。对水孔要防止上部药包在泥浆中浮起。
3)考虑地质异常,采取措施。例如,断层、张开裂隙处要间隔堵塞,溶洞及大裂隙处要避免过量装药。
4)在设计中要考虑避免形成波束。
5)在地下煤矿巷道,可利用障碍、阻波墙、扩大室等结构来减轻巷道空气冲击波。
(3)个别碎石飞散的安全距离
露天爆破时,有些岩石飞散很远,危及周围人员、牲畜和建(构)筑物。飞石事故超过爆破事故总数的1/4,在设计和施工中必须严格做到:
1)设计合理,测量验收严格,避免单耗失控,是控制飞石危害的基础工作;
2)慎重对待断层、软弱带、张开裂隙、成组发育的节理、溶洞、采空区、覆盖层等地质构造,采取间隔堵塞、调整药量、避免过量装药等措施;
3)保证堵塞质量,不但要保证堵塞长度,而且保证堵塞密实;
4)多排爆破时,要选择合理的延迟时间,防止因前排带炮(后冲),造成后排最小抵抗线大小与方向失控;
5)城市爆破应做好防护。
(4)电力起爆的安全距离。
电力起爆的安全距离主要考虑爆区与高压线、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等发射源的安全距离。
(5)爆破有害气体扩散安全距离
爆破有害气体主要有CO、NO、NO2、N2O5、SO2、H2S、NH3等,可引起窒息及血液中毒。大量爆破后必须取样监测。有害气体浓度低于容许指标才能下井作业。
2.盲炮、残药的处理
盲炮是指由于雷管瞎火而拒爆的炮孔或药室。残药和盲炮的区别在于有无雷管存在。发现盲炮、残药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设置明显的标志,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常用的处理盲炮的残药方法包括:重新起爆法、诱炮法、打平行眼装药爆破法、用水冲洗法。残药中没有雷管,可采用上述处理盲炮的方法加以处理,残药往往不易被发现,要仔细检查,严禁打残眼。盲炮处理后,要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3.爆破器材的储运和管理
爆破器材库的位置、结构和设施等的设置,要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和要求,经主管部门的审定,并报当地公安局批准。爆破器材的管理存放和收发必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爆破器材运输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检验,确认失效的爆破器材或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技术条件的,都应销毁。销毁爆破器材时,必须登记造册并编制书面报告,报告中应说明被销毁爆破器材的名称、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销毁地点和时间,并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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