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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4]
××市泰华商场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节选)
(-)委托方:泰华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二)估价方:××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三)估价对象:位于××市民族大道18号的泰华商场全部房地产。泰华商场位于××市民族大道18号,占地面积为2580m2,土地使用期限为40年,即从2000年2月1日到2040年2月1日。商场为泰华商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2002年11月18日建成并投入使用,商场共4层,建筑面积9440m2,每层建筑面积2360m2,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外墙装修采用绿色反射玻璃幕墙及花岗石、铝合金板相结合,门厅圆柱采用镜面不锈钢包柱,电动扫描自动门,商场地面铺彩色花岗石,内墙为花岗石饰面,设6部三菱自动扶梯联结各楼层,并全部采用中央空调系统。
(四)估价目的:确定市场价格
(五)估价时点:2004年2月1日
(六)价值定义:本次估价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
(七)估价依据:(略)
(八)估价原则:合法原则、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替代原则、估价时点原则。
(九)估价方法:因目前该市已推出的同类型商场较多,故选用市场法。
(十)估价结果:经采用市场法估价,泰华商场在估价时点的价格为:首层12566元/m2;第二层12309元/m2;第三层11694元/m2;第四层ll460元/m2;总价11334844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叁佰叁拾肆万捌仟肆佰肆拾元整。
(十-)估价人员:(略)
(十二)估价作业日期:2004年1月18日-2004年2月6日
(十三)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略)
××市泰华商场房地产估价技术报告
(-)实物状况分析:泰华商场位于××市民族大道18号,占地面积为2580m2,土地使用期限为40年,即从2000年2月1日到2040年2月1日。商场为泰华商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2002年11月18日建成并投入使用,商场共4层,建筑面积9440m2,每层建筑面积2360m2,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外墙装修采用绿色反射玻璃幕墙及花岗石、铝合金板相结合,门厅圆柱采用镜面不锈钢包柱,电动扫描自动门,商场地面铺彩色花岗石,内墙为花岗石饰面,设6部三菱自动扶梯联结各楼层,并全部采用中央空调系统。
(二)区位状况分析:(略)
(三)市场背景分析:(略)
(四)最高最佳使用分析:(略)
(五)估价方法选用:因目前该市已推出的同类型商场较多,故选用市场法
(六)估价测算过程:
1.选取可比实例经筛选,确定以下A、B、C三个交易实例为可比实例:A.大新商都
①位置:民族大道45号,邻建设中的西湖大桥
②规模:楼高4层
③性质:商场
④结构及装修:钢筋混凝土结构,外墙为兰色玻璃幕墙,高级白瓷面砖,内墙为高级彩色喷涂,前厅为大理石内墙面,花岗石地面,中央空调,并配有6部自动扶梯。
⑤售价:首层为14300元/m2⑥交易日期:2003年12月18日B.华容商场①位置:华阳路5号,地处旧城区中心,但不临主要街道。
②规模:楼高4层③性质:商场④结构:框架结构,装修与泰华商场相近。
⑤售价:首层为12600元/m2⑥交易日期:2003年12月29日C.大明商城①位置:西峰路36号,地处市商业中心,但不临主要街道②规模:楼高8层,-至三层为商场③性质:商场④结构及装修:钢筋混凝土结构,外墙贴明黄色高级面砖,花岗石地面,中央空调,8部进口自动扶梯。
⑤售价:首层为1l800元/m2
⑥交易日期:2003年12月28日2.交易情况修正:可比实例A、B、C均属公开市场交易,但土地的取得方式有差别:泰华商场和可比实例A为招标方式,土地的价格为全市最高,而可比实例B、C之土地虽处市中心,但其土地获得市场行为不足,故其交易价格应作修正,修正幅度为-3%。以泰华商场的交易情况指数为100,则B、C实例为97.
3.交易日期调整:
实例A、B、C均为2003年12月交易,当时正处于房地产价格最高时,今年当地房地产价格稳中趋降,估价基准日的同类房地产价格与2003年12月相比,约下降了10%。
4.房地产状况调整
(1)区位状况调整:实例B、C虽处市中心,但因其不临主要街道,经营效益反而不如泰华商场。设泰华商场所在地的区位状况指数为100,通过列表(表略)得可比实例A为98,B为95,C为95.(2)实物状况调整:对泰华商场和三个可比实例之实物状况进行列表分析(表略),综合判断A、B、C个别因素指数分别为103、97、94(泰华商场的实物状况指数为100)。
4.估价对象价格测算根据以上各项修正,可列表计算如下:
比准价格=(12750.1+12686.6+12260.3)/3=12565.7(元/m2)
上表中可比实例所用成交价格均为首层价格,故判定泰华商场首层价格为12566元/m2.泰华商场共4层,首层价格为12566元/m2,根据当地商业用房楼层价格变化规律及顾客心理,可对泰华商场各层价格做出如下判断:首层12566元/m2;第二层12309元/m2;第三层11694元/m2;第四层11460元/m2.泰华商场总价格为:(12566+12309+11694+11460)×2360=113348440(元)
(七)估价结果确定:经采用市场法估价,泰华商场在估价时点的价格为:首层12566元/m2:第二层12309元/m2;第三层11694元/m2;第四层11460元/m2;总价113,348,44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叁佰叁拾肆万捌仟肆佰肆拾元整。
[案例3-4]分析
本估价报告在进行交易情况修正时,概念不甚明确。由于估价目的是确定市场买卖价格,那么估价结论也就应该是公开市场价值,因此交易情况修正的方向是:将所有可比实例的价格修正为正常价格,也就是说:假设估价对象是在正常情况下成交。
报告中指出可比实例A获得土地的价格偏高,并未说明其成交价格是否也偏高,如果是这样,那么应将其成交价格修正为正常价格(乘以-个分子等于100、分母大于100的修正系数),而不应不加修正,因为如果不加修正,则估价结果会高于正常价格。
或者说本报告的估价人员认为估价对象的成交价应偏高,而这样认为的理由可能是因为估价对象的土地价格较高。但是,即使估价对象的土地获得价格较高,在评估估价对象公开市场价值时,也不应考虑这个因素。
同样,报告中指出可比实例B、C的土地获得市场行为不足,但也没有明确说明其成交价格是否偏低,只有当其成交价格偏低时,报告中对可比实例B、C所作的交易情况修正才是合理的。
来源:读书人—房地产估价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