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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展我县的卫生事业,根据卫生部门各单位用人计划,招聘部分紧缺岗位人员。为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及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条件: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及责任感,团结同志,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团队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临床医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
2、护理及其它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资格证;
3、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
(1)保险员:要求保险学专业毕业;
(2)财会人员:要求会计学专业毕业,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电算会计证,在县内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的正式职工;
(3)审核员:要求临床医学专业毕业,从事临床工作满3年以上,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
(三)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类别 |
岗位 |
人数 |
一、卫生技术人员(110人) |
内儿科 |
30 |
外科 |
5 |
|
妇产科 |
9 |
|
中医 |
3 |
|
防疫专干 |
3 |
|
妇幼专干 |
4 |
|
助产士 |
2 |
|
护理 |
46 |
|
影像 |
4 |
|
检验 |
4 |
|
二、县合管办(3人) |
保险员 |
1 |
会计员 |
1 |
|
审核员 |
1 |
(一)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者,于2010年10月8日—12日17:30止时到宜章县卫生局政工股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参加全国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须提交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所在地综合治理部门出具的综合治理证明及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近期同底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4张。考试费200元。
(二)资格审查:2010年10月8日—13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时间:2010年10月19日上午9:00至11:30。考生于10月18日到县卫生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
(四)面试: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卫技人员各科目按1: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体检费按医院标准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全部进行考察。
(七)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工作完成后,将相应合格人员名单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录用:考察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待遇按国家、省、市、县有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规定
(一)同等条件下,城镇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二)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县卫生局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另行安排,超过规定到位时间一周仍未到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录用人员必须在所安排的乡镇卫生院服务5年以上,5年内不得异动。
联系地点及电话:宜章县卫生局0735-37260273722564。
宜章县编办
宜章县人事局
宜章县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