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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申论热点分析:志愿服务事业

2010-09-16 
志愿精神是一种自愿的、不为报酬参与推动社会进步和社区发展的精神,当越来越多的人以很私人化的方式加入到志愿服务的行列时,就会折射出整个社会文明和人文品质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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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问题的背景】

  (1)从“5.12”地震到舟曲救灾,从北京奥运会到即将举行的广州亚运会,几年来志愿者们以亲历者的角色参与了中国几乎所有的“大事件”。正如这些“大事件”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冲击一样,它们也在促使中国的志愿服务事业发生转折与蜕变。对“当前志愿服务的社会支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回答:57.2%的志愿者认为社会各界支持不足,42.1%的人认为群众对志愿者缺乏认识,33.4%的人认为缺乏政府重视。

  (2)中国已经拥有一支超过5500万人的注册志愿者大军:其中主要包括逾2600万名社区服务志愿者和超过2900万名青年志愿者。然而,从20世纪80年代起,“雷锋叔叔没户口,三月来了四月走”的顺口溜,显示出传统志愿活动中存有的形式化、短期化等弱点。一个阶段,“傻帽”、“不够进化”曾成为热心社会公益者的“标签”。

  (3)1987年,广东成为中国自发志愿服务的发源地之一。这一年,广州创办第一条志愿服务热线“中学生心声”。1990年“深圳市青少年义务社会工作者联合会”成为内地第一个正式注册的志愿服务社团。“大都是大专以上文化”,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志愿者委员会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谭建光在调研中发现,参与“中学生心声”的志愿者主要是教师,文化程度高、生活安定。深圳第一条志愿服务热线公开征集志愿者时,报名者也多是文化程度较高、事业相对成功、社会地位较高的年轻人。他在查阅深圳早期志愿者的报名表时曾发现,当时志愿服务的动机非常单纯:“因为我有快乐的童年,所以我希望天下人的童年都快乐??”、“社会给予了我许多,我也愿意回报社会”等等。

  谭建光认为1987至1993年是中国志愿服务“自发探索”阶段。这一时期自发组建、自发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力量单薄、社会影响有限,“但促进了商品经济社会中的新型友善互助风尚,为党和国家提供了先行探索的经验。”

  “要统筹而不干预”,谭建光觉得,官方背景浓厚的全民志愿行动并不是坏事,“行政化背后的社会化、形式化背后的生活化”是北京奥运留下的一个启示。

  “也就是借力行政化,形成社会自主力量,依托传统发力,但又要摆脱传统的桎梏。”他进一步解释说。不过,在志愿服务推广过程中,一些举措使其看起来并不太“志愿”。比如,免试读研或者考研(论坛) 加分等。

  (4)2008年被称为中国志愿服务元年:“5·12”地震和北京奥运会见证了中国全民参与志愿服务时代的来临。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副主席卢雍政在“中国2008年国际志愿者日”庆祝活动上曾表示:据不完全统计,累计有超过491.4万位志愿者以各种形式参加“5·12”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170多万名志愿者直接服务北京奥运会举办,近300万名志愿者参与奥运会主题活动。

  他还说,自1993年底团中央发起青年志愿者行动至2008年的15年间,有2946万志愿者按照团中央颁布的《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进行注册。

  而根据2009年10月19日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目前全国社区志愿者组织已达43万多个,注册人数2600多万人。

  (5)在2010年,进入中国不到20年的“志愿者行动”,在上海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被动员起来。200万名世博志愿者,几乎占了这座特大型城市人口的十分之一,其规模甚至超过北京奥运会。

  一个志愿者网络体系,早在世博会之前就已遍布整个上海。上至上海市文明办领导下的市志愿者协会,下至居委会的志愿者服务队,一个由市、区、街道和基层单位组成的三级管理、四级网络体制已渗透到每一个社区。它优势在于,可以让人们在短期内迅速转换成志愿者。

  对一些涉世未深的志愿者来说,“为大家忘小家”的行为一旦被误读,都会有种委屈之感。也有一少部分学生志愿者对志愿服务四个字的内涵理解不那么透彻,在志愿中也有些自身价值的考量,诸如求职、出国、丰富简历等“需要”。事实上,许多发达国家和外资企业,把是否从事过志愿服务当成衡量一个人综合素质和品质的一种参数。

  志愿者证书的分量并不轻。在一些学校,两周的世博志愿者工作不仅可以作为实习,也会被算作学分。而这一纸志愿者证书与他们的未来也相关。根据上海最新规定,世博会志愿者工作组织方将鼓励有关单位在招录公务员、招聘员工、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录取有良好志愿服务表现的志愿者。这或多或少体现出政府对志愿者的态度。

  【核心观点】

  (1)志愿者只有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不断获得幸福感,才能够坚定而长期地从事这一事业。正如人们所知,由于连续举办大型活动以及接连出现的自然灾害,中国的志愿服务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借力行政后,如何形成社会自主力量,乃是今后中国志愿服务的主要挑战。在这个蜕变的时期,志愿者的幸福指数不仅将关乎中国志愿服务的质量,也将关系公民社会的成长与成熟。

  (2)行政主导是中国志愿服务产生和初步发展的基础。这是因为,与西方国家经过几十年、上百年孕育公民精神、自发形成志愿服务精神不同,中国在短短不到30年间就不得不面临社会转型产生的社会服务、福利需求,要使群众从国家福利的“摇篮”中离开后立刻就成为志愿服务的实践者,具有相当难度。换句话说,西方的志愿服务是在漫长历史时期中,围绕公权博弈的结果。市场的力量塑造了公私权利的边界:政府能够做什么,哪些需要由私人和半私人机构提供。这也是公民社会的特征:现代公民应该获得何种权利,又应该为社会付出何种责任。

  所以,公私权利博弈的结果不只是公民应获得何种权利,也包括他应该承担何种义务。正如今天人们所看到的,由于转型期的巨大冲击以及迅即到来的多元化社会,中国人还很难适应现代公民的责任感和道德感。政府在此过程中、特别在早期必须承担“保姆”的角色。

  (3)志愿精神是一种自愿的、不为报酬参与推动社会进步和社区发展的精神,当越来越多的人以很私人化的方式加入到志愿服务的行列时,就会折射出整个社会文明和人文品质的光芒。

  (4)与整个社会大势一样,如何在这样一个转型期更好地处理自己的角色是政府面对的主要问题。应该说,政府在今天仍需要把精力集中在建立各种制度和秩序上。应该说,无论建立何种机制,志愿服务的制度特征都应该是:使志愿服务在推进安排、组织实施、后续评估等方面有章可循。这些规章所体现出的管理和控制的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推进志愿服务,而不是出于利益控制。

  在激励机制上,志愿服务本是一种利他、自愿的活动,不需要任何立即回报。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志愿者不该有任何回报。这种回报主要不是直接的物质回报,而是以综合性、间接性和长期性的多种形式体现出来。

  (5)一直以来,我们都用精神鼓励的方式提供回报。但实践证明,非精神鼓励不仅可以为志愿者提供动力,也符合志愿服务精神。比如通过评价志愿服务活动,使志愿者得到某种技能培训,反过来促进志愿服务。

  利用不同志愿服务主体提供的志愿服务来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像“公益银行”制度中的支持单位和志愿者就是不同的志愿服务提供主体,通过不同服务内容形成良性循环。

  对志愿者的奖励不是为了满足个人利益,而是体现社会对志愿服务行为的肯定和鼓励。这些方式可以通过规定和社区约定等方式长久确定下来。这些维持志愿服务整体良性运行的制度和机制,就是政府在这项事业中最为重要的任务,而其根本也是弥补国家职能的缺憾和不足。

  (6)社会志愿者的发展离不开“专业化”的思路。我国其实拥有“足够多”的热心“参与者”。但是在参与的背后,常常伴随着各种各样的“束手无策”。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除了公益的理念存在着巨大的缺失之外,在专业性地志愿工作面前,我们几乎找不到一个完善的组织或部门对志愿者提供有效且专业的培训。恰恰因为“不专业”,使得很多志愿工作缺乏较大的效果。缺乏较大的“效果”,自然就会缺乏足够的“公益成就感”。而志愿者的参与动机,往往并非“物质层面”的“公益回报”,而是参与公益、志愿活动之后,所获得的“公益成就感”,让他们获得心灵上的满足。恰恰是这一点,往往被众多专家、学者们所忽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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