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导游资格考试导游实务第十二章考点:基本理论
T知识要点: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条目的基本内容。掌握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三个有利于、三个面向等条目的基本内容。掌握一国两制、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
T知识要点: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条目的基本内容。掌握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三个有利于、三个面向等条目的基本内容。掌握一国两制、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改革开放等条目的基本内容。 第一节 基本理论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指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民主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大常委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的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整个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都是围绕着这一核心而建立起来并开展活动的。
(二)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为了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真正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并进行活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是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监督其他国家机关,使这些国家机关能够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使职权,而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同时,人民又监督人民代表大会,这就使人民的意志能够真正得到贯彻和执行。
(三)人民选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在民主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人民在充分民主、精心挑选的基础上产生的,这就保证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民主性和人民性,保证了人民代表大会能够完全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使国家权力,使人民的意志能够得到彻底的贯彻和实施,以及利益的充分实现。
(四)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其监督,向其负责
人民代表大会以外的所有的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保证了这些国家机关的民主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通过各种方式监督这些国家机关的工作,包括罢免由它产生的其他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同时,宪法还规定这些国家机关要以各种方式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汇报自己的工作。
(五)人大常委会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其监督
全国人大及地方县级以上人大设常委会,作为经常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常委会组成人员由同级人大从代表中选举产生。人大常委会受同级人大的监督,对同级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同级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六)人民监督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
人民有权监督由其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在认为不能代表自己的意志和利益时,有权罢免代表;人民有权通过各种方式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人民还可以直接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对他们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批评或者 来源:读书人—导游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