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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申论热点分析:“申遗涨价”事件

2010-09-05 
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确实是我们后人的责任,但这并不是说相关成本就该全部由游客分担——且不说门票价格可能不仅包括维护成本,还留有很大的利润空间,更何况,世遗保护和门票涨价之间并无必然关联,反倒可能构成矛盾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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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问题的背景】

  (1)2010年8月17日,南岳大庙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在南岳电信宾馆举行。历经三个多小时,最终南岳大庙门票成功地由目前的40元/人次调整到50元/人次。衡阳市物价局局长尹同君表示,调价方案将上报湖南省物价局,如获准,将在公示半年后实施。据悉,南岳大庙此次上调门票价格是为了申报世界自然遗产。

  (2)据了解,2007~2009年,每年进入南岳大庙的香客和游客人数分别为152万、163万和170万多人次。大庙的门票收入分别为5531.31万元、5932.73万元和6271.15万元。但与逐年上升的门票收入相比,背后负担的开支则是更加沉重。

  湖南省价格成本调研队对门票的监审报告表明,高额的运行管理成本,致使南岳大庙涨价“势在必行”。南岳大庙隶属于南岳管理局,管理局下设22个部门。而此次南岳大庙门票定价成本主要包括这些单位管理运行成本与专项费用开支、单位未来建设成本。

  其中,单位管理运行成本包括了管理局中心景区管理处、风景资源办、门票处、旅游局、文物管理处等22个部门的人员经费支出、公用支出、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专项经费等。

  成本审核表上显示,以2009年为例,22个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基本工资发放了1003万元,津贴905万元,奖金14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94万元,加上“其他”一项738万余元,这22个管理部门的人员经费合计2990多万元。

  在《南岳大庙门票成本审核本表》上,记者看到,第三项为“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07年的支出为空白,2008年和2009年的支出分别为259万余元、323万余元。而“公用支出”这一栏中,交通工具购置费和招待费开销巨大。2008年的交通购置费为251万余元,2009年为207万余元。招待费在2008年支出了825万余元,2009年达到了895万余元。

  湖南省价格成本调研队的专项监审报告指出,以2009年例,南岳管理局22个部门的管理运行成本按27.5%的比例计入大庙的成本为2154万余元。即相当于一张门票要承担22个管理部门运行成本的四分之一以上开支,分摊到每张门票中的费用是人均24.18元。

  (3)除了高额的管理运行成本,南岳大庙每年的“专项经费”支出也很惊人。2009年,大庙旅游宣传费花费了279万余元。大维修分摊594万余元,其他大庙分摊510万余元。而在南岳管理局列出的近5年基建投资明细表中,香炉维修一项为420万元,公厕新建一项为197万元。

  大庙内一位法师说,近几年只建了一个新厕所。有代表认为这比一栋楼成本还高。当地一名官员的解释是,197万元建厕所不是怪事,衡山是5A级景区,厕所必须按照五星级标准建设。因此,尽管2009年南岳大庙的门票收入达到6271万余元,但每年递增的高额管理成本,以及大庙正常运行、保护等费用不断增加,让管理者焦头烂额。

  记者了解到,南岳大庙上一次调价是在2006年,门票由20元/人次涨至40元/人次。衡阳市物价局建议此次调整到51元/人次,这符合国家规定门票价格在50元/人次以下的涨幅不超过35%的规定。而涨价期限,刚好过了3年,符合国家规定。

  参会的消费者代表罗秋林律师对提价的理由、程序以及成本核算提出了诸多质疑。8月23日下午,他在电话中向本报记者指出,行政机关的管理成本应纳入财政预算,不能纳入南岳大庙来进行分摊。如此摊入成本,没人解释其法律依据何在?并且,成本核算中可能存在虚列成本的问题。如:在成本审核中,南岳大庙由22个管理部门进行管理,22个部门定编人数是多少?实际职工是多少?其中在岗的有多少人?这些问题,根本没有细致的陈述。

  此外,报告中的征地补偿达20多万元/每亩,几乎将近是湖南省规定标准的5倍。这样的高补偿令人吃惊。罗秋林律师表示,将申请行政信息公开并申请审计部门对其中开支进行审计,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4)目前中国拥有40处世界遗产,数量排名全球第三。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如今有35个项目正式备选“申遗”。跃跃欲试提出“申遗”的队伍,已经排到了下个世纪。而随着日前中国丹霞地貌“申遗”成功,一时间各地再次掀起“申遗热”,但“申遗”的成本却越来越高。牵头中国丹霞地貌“申遗”的湖南新宁县,为这次“申遗”花了4亿多元人民币,“中国丹霞”六地共花费了十几亿元。而2007年成功申报“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的贵州省荔波县,因“申遗”更是欠下两亿多元的债务。

  (5)各地之所以不顾高额花费,依然对“申遗”热情不减,恐怕不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历史文化资源,而主要是为了提高景区知名度,进而提高门票收入,赢取更多经济效益。“申遗”的形式主义和功利主义在目前体现得特别突出。有调查显示,71.8%的人认为,当下“申遗”功利性太强:成功申遗的景区,门票价格都得到了大幅上涨,福建土楼,上调幅度从40%至300%不等;北京故宫、天坛、颐和园、八达岭等6处景点,淡旺季门票价格均涨了一倍;张家界、武陵源等,也贵了50%……在主要目的是为了挣钱而不是更好保护遗产的情况下,不少申遗成功的地方因缺乏过硬的保护措施而屡被警告:“三江并流”建大坝问题,被世界遗产委员会警告;北京故宫、丽江古城、西藏布达拉宫被要求整顿;武陵源只重迎客,无视保护,景区内宾馆等旅游设施泛滥,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严肃批评;张家界更是因过度开发,被世遗委员会“黄牌警告”。为“摘黄保牌”, 张家界当地政府为此又投11亿元整治环境……如此“为‘申遗’涨价,为涨价‘申遗’”的恶性循环,所造成的巨大浪费,实在令人痛心。

  【核心观点】

  (1)“申遗”不能成为门票涨价的充分条件,按照国家规定,应该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游览参观点,制定和调整门票价格应充分考虑群众消费水平,不能片面强调经济利益。门票并不单纯是“经营”问题,而应看做一种管理手段,为的是保护文物、维护环境、提供服务。从这个角度而言, 老师认为,很多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完全颠倒了其中的逻辑,因为“风景名胜”不只是商品,公益性、公共性才是其本质属性。

  (2)目前旅游景点的管理体制仍不清晰,在“市场化”旗号之下,一些地方旅游景点为追求利益最大化,重开发、轻保护,少投入、多产出。这样,提高门票就势不可免,使得消费者将最终为涨价埋单。老师认为,这是一种变相的“转嫁成本”,本质上是一种杀鸡取卵的行为,一旦使旅游消费者“心生反感”,就得不偿失了。

  (3)无论政府运营,还是市场运作,都无法改变风景名胜的公益性、公共性。即使旅游资源是摇钱树,政府也只是管理者;即使风景名胜被市场化,政府管理、保护的责任也不能丢。如果把公共资源的垄断经营权当做创收手段,则更是与民争利,背离公共服务的本义。

  (4)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确实是我们后人的责任,但这并不是说相关成本就该全部由游客分担——且不说门票价格可能不仅包括维护成本,还留有很大的利润空间,更何况,世遗保护和门票涨价之间并无必然关联,反倒可能构成矛盾关系。相关的旅游部门,应该学习杭州西湖景区的免门票旅游模式,此举不仅赢得了旅客好评,也给当地百姓带来了可观的第三产业收入。老师认为,管理部门不能只看到眼前“蝇头小利”,而忽视“免费入场”给当地旅游带来的潜在的、长期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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