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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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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全日制科学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二年。

  三、招生名额

  2011年我校有61个学科专业拟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000名左右,5个专业学位(21个专业领域)拟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400名左右,其中含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约9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数为准,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将根据报考情况在全校进行适当调整,目录中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除少部分专业或领域外为2010年实际招生数。

  说明:第三位是“5”或“6”的专业代码,所代表的是专业学位。0352指社会工作硕士,0451指教育硕士,0452指体育硕士,0453指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4应用心理硕士,0551艺术硕士,0552翻译硕士,0852工程硕士,0951农业推广硕士,1251指工商管理硕士(MBA),1252指公共管理硕士(MPA)。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自考生与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资格自审查注意事项另文发布。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4、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MBA)和公共管理硕士(125200,MPA)的考生还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我校MPA根据培养方向在不同学院招生)

  5、满足招生专业所列特殊要求。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推荐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也可以接收外单位(必须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每年9月中旬开始,10月下旬结束。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所有手续。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10年10月份(具体见教育部公告),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二)现场照相

  考生须于2010年11月中旬(具体见教育部文件通知)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办理有关手续,出示身份证件,凭报名号缴纳报名费、照相,并校对信息。报考点不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时进行,请各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条件者请勿报考。进行网报但未现场照相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我校个别专业按方向设置复试考试科目,考生在报名时要慎重选择研究方向;

  2、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跨专业报考;

  3、我校个别专业报考有特殊要求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4、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5、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须在2011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与地点

  (1)时间:2011年1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本人在网报);

  (2)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2、初试科目

  考试科目:含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业务课等3~4门,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等)、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分值300分)、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分值300分)、历史学基础(分值300分)、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等由国家统一命题;二外、业务课由我校自行命题。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二外分值100分,业务课分值150分(其中体育学基础综合、体育综合为300分)。各考试科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请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定考试科目。

  (二)复试(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参加,一般为国家线)与资格审查(报考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

  1、复试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份,具体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

  3、复试包括综合复试加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复试采取专业知识综合笔试+专业面试方式。专业知识综合笔试(复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部分;

  5、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七、录取

  (一)我校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二)招收为定向、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必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录取。

  八、就业

  硕士研究生毕业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和按协议就业两种方式。

  九、其他

  (一)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1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文件为准。

  (二)我校可以为硕士研究生提供较多的助学金、奖学金、培养费及评优评奖机会,能够提供外出访学等学习深造机会。

  (三)专业名称前带▲的为浙江省重点学科。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五)如需我校往年自命题科目考试试题(2006-2010年)和考试大纲(如无2011年的则请参照往年的考试大纲),可到我院网站免费下载。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各位考生可到当地书店购买或与浙师大枫林晚书店联系,联系人:陈吉平,联系电话:0579-82283921、82283922。

  (六)浙江师范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也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七)本招生简章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八)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以下网址:http://yjsb.zjnu.net.cn。

  热忱欢迎各地有志青年报考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招生单位:浙江师范大学    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招生单位代码:10345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282645、82283026   传真:0579-82280023

  网址:http://yjsb.zjnu.net.cn  E-mail:yzb@zjn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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