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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南取消豫O号牌 治理“特权车”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少数公务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乱用警灯、乱鸣警笛、乱闯信号灯的交通违法现象,河南省公安厅在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决定自7月29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豫O号牌,所有党政机关和政法机关使用的豫O号牌,全部采用自编自选方式更换为民用号牌,转籍至各省辖市车辆管理所。
另据了解,从7月28日起,郑州市取消公务用车豫AAA号段车牌,将按照目前民用号牌自编自选方式重新挂牌,原有车牌将被封存。此后,将根据郑州机动车入户情况,在号牌资源特别紧张时,有望作为一般民用车牌重新启用。之前全市已悬挂的公务用车豫AAA车辆共有300多辆,这些车将按照目前民用号牌自编自选方式重新挂牌。
2. 山东省整治公车私用 烟台公务车统一亮“身份”
山东省烟台市纪委监察局日前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对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除警车、特殊业务用车以外的7000多辆公务用车,全部实行统一标识,亮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未按要求张贴公务用车标识的,将严肃处理。 公务用车标识统一张贴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侧明显处,上写“公务用车,欢迎监督”,并标明了编号和监督电话,便于识别和监督。
3. 湖北公务车9月起粘贴公车标识便于举报私用
湖北省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从今年9月起,全省各县市区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所有公务用车将统一张贴专门的公车标识。通知要求,公车标识为15厘米×10厘米规格的纸质粘贴标识,必须张贴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下角醒目位置。其正面为红底黄字,印有“××县(市、区)公务车”字样及12388举报电话;背面印有“加强公车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带头遵章守纪,自觉维护形象”的警示语。
4. 浙江公安机关将停用浙O车牌 遏制"特权车""霸王车"
浙江省公安厅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从2009年10月10日起浙江省公安机关将开始停止使用浙“O”号牌,计划到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换牌工作。浙江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张景华介绍说,此次统一取消公安车辆“O”牌后,凡改挂普通民用号牌的车辆,将不再纳入特种车辆进行管理,一律不得使用警灯警报器,也就是说,公安机关从事普通公务活动的车辆将与社会车辆一样,不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这样做,有助于从根本上遏制“特权车”“霸王车”现象的产生。
【面试预测】
题目:湖北省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从今年9月起,全省各县市区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所有公务用车将统一张贴专门的公车标识。对于这一措施你是怎么看的?
我觉得对于这是治理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的一个较好的措施,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目前,我国公车运行成本普遍偏高,而公车私用现象更是普遍存在,久治不绝。当纳税人已对公车私用现象习以为常之时,湖北省的做法令人眼前一亮――没有人会小看这个小小的标签,你当然可以将上面的内容理解为“来监督我”。这是公务员对自身利益痛下杀手的一小步,意义不可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