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简介
城市规划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后,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999年,依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9号),国家开始实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2000年2月,人事部、建设部下发了《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20号),2001年5月人事部、建设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被用人单位聘任为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报考条件
凡在建设部批准的、具有城市规划工作资质的单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一)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二)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三)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6年。
(四)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5年。
(五)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3年。
(六)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3年。
(七)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2年。
(八)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年。
(九)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即2000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
1、1988年以前(含1988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85年以前(含1985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
1、1971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2、1971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实务
四、成绩管理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取得全部科目的合格成绩;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取得必考科目的合格成绩,方可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时间
2010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时间各地区有不同的安排,大致在6-8月份开始报名。
六、报名方法
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交费方式进行。地点在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由于各省市报名时间和方法不同,具体详情请点击查看
七、考试时间
2010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时间是10月23、24日,具体安排如下:
八、合格标准
关于2007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 )、建设厅(建委、规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建设局:
根据 2007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研究,现将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并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 1月 20日前送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人事部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九、行业前景
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是2000年启动的,每年都有八九万人参加。但是作为新兴行业的城市规划,其重要性日益显见,注册城市规划师的需求空间非常巨大。
由于较低的通过率和越来越大的社会需求,注册城市规划师的含金量会越来越高。
目前我国的城市规划市场格局基本上是一省一院,一市一所,各有各的工作范围,有时相互支援或竞争一下,但竞争不激烈。加入WTO后,城市规划市场也逐步开放,境外符合条件的规划设计单位将会逐渐进入我国的城市规划设计市场,打破了国内城市规划设计市场的地区垄断局面。
“现在从事规划的人员很大一部分是政府公务员,公务员只有处长、科长这样的行政职务,许多人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进入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其实并不懂技术。特别是在一些小城市,在地方上,城市规划基本上都是市长拍板,这样就很难有科学性。”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城市规划师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士说,“如果让不懂规划的人来规划,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一座大楼盖的不好,还可以炸掉,但如果城市规划规划错了,要改起来可真是要‘天翻地覆'了。”
在这种状况下,注册城市规划师显得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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