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取得方式(P38~41)
本节知识框架:
一、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的考核认定(P38)
(一)考核认定标准:4个
(二)考核认定是一次性的,自2004年实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重复进行。
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的考试(P38~41)
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考试大纲由人事部审定,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一)考试大纲和考试科目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大纲是考试的国家标准和命题依据,是测试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的依据。
(二)报名考试的条件、程序及考试地点和组织管理
1.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一定的从事工程咨询业务阅历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
具体学历和阅历要求为:
(1)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2)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3)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4)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5)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6)获非工程技术类、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7)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具备上述报考条件之一的人员都可以参加考试,考试是面向社会开放的,没有年龄、职业、职称、离退休、待业等方面的限制。
2.考试程序
报名考试按属地化原则,一律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地方工程咨询管理机构配合考试管理机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由考试管理机构决定准考证的发放。
3.考试地点
考场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如确需在其他地方设置,须经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
4.考试时间
考试原则上每年一次,考试具体时间由人事部办公厅发文通知。
5.考试的组织管理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由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组织或授权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考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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