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扬州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财政部《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和财政部委员会《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2010年度)》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以上学校毕业、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10年度)》,并向报名所在地市注协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市考办审核无误后,由省考办报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免试。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两个步骤,逾期不予办理。
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5月24日-30日、6月10日)进行现场确认。
非首次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同步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一)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