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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三种论述题的解答方法
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的变态程度大概大部分考生都领略过了,但是司考卷四答题是有“套路”的,只要你掌握了,司法考试卷四不再那么高不可攀了!
(一)画龙点睛——为你的文章起个漂亮的名字
简单地讲,题目不要太长,简洁明了就好;不要太学究气,一上来就是"论什么什么";题目也不要公文化和生活化,一看就象机关里的工作报告或报纸上的八卦新闻,没有法律人的犀利和严谨。关于题目,我的建议是:文章题目应当能够表明你的立场,一语道破你的观点;应当使用法律语言,应当准确,但并不排斥轻松和活泼。
(二)确立合适的中心观点
首先,观点必须鲜明。也就是说,作者不能持一个左右摇摆、摸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观点,说了半天,让阅卷老师还是不明白你到底支持什么反对什么。
其次,观点必须切题。也就是说,你的观点应该和考卷给出的材料或案例紧密结合,是可以从材料或案例中合理而自然地引申和归纳出来的,而不是风马牛不相及。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观点必须正确。所谓观点正确,主要是指观点要符合民主法治的精神,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有利于保障人权和实现社会公正,同时也必须符合当代中国的社会现实,符合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说服阅卷人——如何进行有力的论证
其一,规范论证或制度论证。就是用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来证成你的观点,这是律师在法庭上最常用和最有效的的论证方法。
其二,法理论证。法理论证或法哲学论证是论述题中最经常使用的论证方法,这种论证不依赖和局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而是运用法学的一般原理进行证明或反驳。
其三,比较法论证。简单地讲,就是引用和借鉴外国的法律经验解决我们自己的问题。
其四,历史论证。就是通过对历史情况的梳理来说明今天的问题,从历史资料中寻找自己观点或建议得以成立的依据。
其五,社会现实论证。法律人不是艺术家,法律中也不允许出现不切合实际的浪漫遐想,所有的想法都应立足现实,符合社会需求,不超越真实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