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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员结构,满足岗位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与职位
此次招考计划数为1名,职位:会同县统计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统计、经济、会计、财政、财务管理、计算机等专业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本县户口(户口尚在学校的毕业生以生源地为准)。
6、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14日—20日。
2、报名地点:会同县统计局(林城镇改河社区南正街)。联系人:吴亨玲,电话8827819。
3、报考者须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须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两张。报考者提供的所有证件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4、报考人数达到5人以上,方可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8月24日上午8:30—11:30;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考试内容为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分析报告写作。按统计基础知识占40%,写作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总分100分),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写作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后,按招考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如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实施。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实施,经考察不宜录聘的人员,不予录聘。则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录聘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对合格人员名单和结果在会同之窗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录聘手续,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会同县人事局会同县统计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