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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储备人才24名。
报名时间∶2010年7月16日至2010年8月11日。
报名地点∶松山区政府西侧楼三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人∶徐跃武、刘新秀
联系电话∶0476-8466639、0476-8466847
详情请登录赤峰人事人才网、松山区政府网站,查询《赤峰市松山区2010年人才储备考录实施方案》。
赤峰市松山区人事局
二0一0年七月十四日
赤峰市松山区2010年人才储备考录实施方案
为集聚更多的优秀人才到松山区就业创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通过面向社会公开考录的办法进行人才储备。为确保此次考录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人才观,以开发人才资源为主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科学制定方案,规范操作程序,严密组织实施,使我区人才总量增加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人才素质提高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相适应,人才开发机制与各类人才成长特点相适应,做好超前性、前瞻性人才开发,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本次考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录人数及条件
(一)考录人数
本次考录24人。
(二)考录条件
1、应往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在松山区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村官”、“社区民生志愿者”、义务教育特岗教师(简称“服务基层项目期满高校毕业生”下同)报考人员,学历放宽至全日制专科。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储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实施步骤
考录工作分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录取七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0年7月16日至8月11日,在赤峰日报、松山时讯、松山有线电视、赤峰人事人才网站、松山区政府网站、松山党建网等媒体发布考录公告。本次考录的资格审查结果、时间地点的变动、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拟录取人员名单等信息情况,将通过松山区政府网站和区政府门前的公示栏及时进行公布,考生要随时查询,否则后果自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16日至8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设在松山区政府西侧楼三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466639;联系人:徐跃武、刘新秀。
3、报考人员持本人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国家服务项目证书以及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并提供派遣证、个人档案等材料。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储备岗位。考生要详细、准确、真实地填写《赤峰市松山区人才储备报名考试登记表》。报考人员须交考务费每人200元。
(三)笔试
1、开考比例(计划录取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5。储备2人以上的岗位,根据开考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2、笔试试题由区人才储备考录办公室指派专门小组负责,抽签确定命题人选,全程封闭管理。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20%,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各占40%。
3、在松山区“服务基层项目期满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前)加5分。
4、为充分吸引高学历层次的人才,对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的报考者,笔试成绩(折前)加15分;对取得全日制硕士学位的报考者,笔试成绩(折前)加10分。
5、笔试时间定在2010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准确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毕业证于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区人才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6、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四)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含国家服务项目加分和学历加分),按照每个储备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的人选。
2、面试试题由区人才储备考录办公室指派专门小组负责,抽签确定评委人选,全程封闭管理。每个面试评委小组由8人组成,其中主考1人,评委7人。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按不同测试要素赋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每位评委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3、面试时间定于2010年8月15日进行。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松山区政府网站、区政府主楼门前公示栏通知,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进行成绩汇总,根据汇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五)考核、体检和录取
1、考核。人事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储备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经区人才储备考录办公室批准,从参加该储备岗位的考生中依据汇总成绩递补。
2、体检。区人才储备考录办公室指定体检医院,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经区人才储备考录办公室批准,可从参加该储备岗位的考生中依据汇总成绩递补。
3、录取。人事部门根据考生的汇总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拟定录取人选,经区人才储备考录办公室批准后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期间,反映有影响录取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取资格。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取的,按照规定程序储备。
四、储备期限、待遇
(一)被录取的储备人才,储备期限为一年。
(二)由区人才中心与被储备人才签订人才储备协议,被储备人才享受毕业生见习期工资待遇。
(三)对储备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5年内不许调动。被储备人员须与储备单位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后,方可录用为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四)办理录用手续的人员,直接转正定级,储备期限计算工龄。
(五)储备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人才储备协议;储备人才隐瞒、虚报本人真实情况,经人事部门查实后,解除人才储备协议。
五、组织领导
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考录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人才储备考录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陈志强;成员:陈国祥、国续春、周思远、方志、贾守君,负责管理本次考录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476-8466639、0476-8466847;
监督电话:0476-8466878。
附表:报考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