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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6日颁布《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纲要提出取消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6月7日中国新闻网)
取消行政级别与行政管理模式只是事业单位改革的“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接下来法人治理的第二步和内部改革的第三步。
第二步应为“割断脐带”。先将主管部门人员兼任的事业单位负责人职务完壁归赵,然后改革原有的任命制,全部实行竞聘制。这一步关键是主管部门要转变思维,确立新的理念,将事业单位改革真正面向更好的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目标。先有管事方式的转变,再有管人方式的转变,从微观管人事向宏观管人事转变。主管部门不是公共事业单位的婆婆,而是事业单位接受国家授权的监督者,事业单位与政府保持财政供养关系的中间人,既依法监督其履行职能,从事业务,又为其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其正常运行,确保实现公共服务职能最大化。在竞聘制之下,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上对聘用的政府负责,下对任职的岗位、服务的对象负责。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实行任期制与绩效考核奖惩制,尝试事业单位“经理人”制度,摆脱以往主管部门完全掌控事业单位负责人的“脐带效应”。同时,建立事业单位关键岗位和国家重大项目负责人全球招聘制度。
第三步应为“放权组阁” 。事业单位以法治管理模式设岗用人,开展业务,让事业单位法人拥有更多决策权、管理权和发展权,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奖惩挂钩,进退有法,应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一律实行“×长负责制”,对所有岗位实行聘用制,以便形成“鲶鱼效应”,改变事业单位一潭死水的状况。坚持公平原则,按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要求,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敞开事业单位用人之门,遏制人浮于事、近亲繁殖等不正常现象;城市户籍改革紧紧跟进,消除各种门槛,防止出现需要的人才进不来,不需要的却鱼贯而入的现象。引入竞争机制,利用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营造优秀者多劳多得,平庸者每况愈下,劣迹者受到淘汰的良性循环。还应建立全方位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尊重公众对事业单位使用纳税人钱财、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督促其向社会提供更多优质的公共服务。
就像国企高管的行政级别不断被淡化是因为企业成功的标准不是级别高低,而是经营效益的好坏一样,当事业单位抛掉“官帽”,轻装上阵,以优质公共服务打出自己的品牌,以精湛的脑力劳动、技术服务和诚信的职业道德赢得人们的尊重,那么,事业单位改革也就完成了脱胎换骨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