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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继续留在保障房序列的危害性极大。存在的基础只有对农民耕种权的低价格剥夺,这早已是不争的事实。
东北网报道:陕西眉县经适房副科以上领导占一半。记者报道到:今年4月12日,陕西眉县首个大规模经济适用住房“城市美景”小区开工,几乎八成以上的房源全部内定到全县87个单位(系统),其中县委、政府各组成部门(系统)的233户,副科以上者占到103户。该经适房面积超标,土地手续还在报批之中。拟建1548套住房最大面积137平米。由陕西聚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城市美景”经济适用型住宅小区,位于眉县县城美阳街东段,地理环境相当不错。
该小区占地面积208亩,拟建住宅楼39栋,其中多层(6层)35栋,高层(11层)4栋。据知情人士讲,这是眉县首个如此大规模的住宅小区,几乎将首善镇东关村三组的所有耕地占完,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
农业农民稳定才是一切稳定的根源,但是我们看到的是对农民土地使用权的剥夺一直没有停止。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用补偿条例》即将出台,但是在新条例出台前的强拆事件越演越烈,已经成为一种风气。呼唤新的条例尽快出台,以停止所有公益名义对农业和农民进行土地使用权剥夺的所有努力。
我们不能为了城市居民的住房保障问题,无视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利。
在对房地产行业妖魔化的过程当中,实际很多人是几乎无知的,对于土地的片面理解左右了对房价形成的准确认识。我们11年的房地产市场化当中,最大的房价上涨因素不是暴利,而是土地价格的急剧增长。而这种增长并非我们所说的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问题。
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支出总额为12327.1亿元,比上年增长28.9%。全国土地出让收支结余1912.6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全国土地出让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
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支出中,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985.67亿元,占支出总额的比重(以下简称占比重)为40.4%;用于土地开发支出1322.46亿元,占比重为10.7%;用于城市建设支出3340.99亿元,占比重为27.1%;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为433.1亿元,占比重为3.5%;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94.91亿元,占比重为1.6%;用于土地出让业务支出86.89亿元,占比重为0.7%;用于廉租住房支出187.1亿元,占比重为1.5%;用于耕地开发、土地整理、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477.56亿元,占比重为3.9%;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支出107.25亿元,占比重为0.9%;用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土地收入用于职工安置等支出1191.17亿元,占比重为9.7%。
地方政府依靠土地财政生存的说法与一级土地开发的现实严重不符。但是我们一直在以讹传讹,歪曲事实真相。
那么我们的房价增长主要因素不单单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这类支出,还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大量支出。这是城市化过程中必须的支出。享受土地出让金建设的基础设施绿地公园的最大量的还是城市和城镇人群。
土地出让金的40%交给农村和农民,征用的确是永远不可使用的土地,补偿高一点无可厚非。而现在的情况是超低补偿存在于大量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项目,存在于修桥筑路建工厂的项目中。只有房地产开发用地,才能给农民合理的补偿,但是这样的补偿一定是打入商品房开发成本中的。
如果大建经适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势必低价格占用农民的土地。这是不可持续的。
不能为了城市居民的改善性生存的权利剥夺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