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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重庆市北碚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2010-07-12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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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北碚区社会保障工作,经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同意,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为北碚区社会保险局及北碚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职位及选调名额

  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北碚区社会保险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北碚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北碚区社会保险局公开选调主任科员及其以下工作人员5名;北碚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名。

  二、选调的范围和对象

  北碚区社会保险局:全市范围内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在职在编人员。

  北碚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全市范围内各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具备拟任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所在单位。报名人员中有上述关系的,不得报考同一职位,但可分别报考本简章中的不同单位。

  除上述规定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见习期(试用期)未满的;

  2.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选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3日—2010年7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信息。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参加选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

  4.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务任免、在职在编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5.开考比例。选调职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以上。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相应递减或取消选调职位。

  (二)考试

  1.考试方式为先面试后笔试,计算总成绩的方法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2.面试时间暂定2010年7月25日,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者,不再进入笔试考试等以下选调程序。

  4.选调职位与面试合格进入笔试的比例为1:3。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重新计算确定选调名额。计算公式为:选调名额=进入笔试人员数×笔试比例,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法确定。

  5.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者,不再进入体检等以下选调程序。

  6.笔试内容:报考社会保险局职位的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知识40分,社保相关知识60分;报考北碚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职位的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知识40分,相关专业知识60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2日内后在北碚区政府网(www.beibei.gov.cn)和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blss.gov.cn)公布。

  (四)体检

  根据选调报名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与选调职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若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则均进入体检,如体检合格,则根据考察情况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评定后确定录取人员。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中,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认真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如替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上述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处理。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北碚区政府网(www.beibei.gov.cn)和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bls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七)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3-68285089,023-68866054

  2010年公开选调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一览表

  

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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