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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司法考试的高通过率

2010-07-09 
由于我国历史遗留问题使然,我国的司法考试允许非法律本科报考,在没有经过任何法律专业培训的前提下,司考的高通过率促使大批人员开始进入司法职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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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社会关注的焦点中司法考试过关率当属一个热点问题,特别是2008年司考成绩的公布,社会对司考过关率的关注程度又推向了新的高潮,前两年社会就对历年走高的过关率感到一丝担忧,而网上爆料2008年及2009年司考过关率创下历史新高(近30%),给人的感觉这个过关率的确高得有点离谱。于是乎有人调侃,司法考试已经沦为了普法考试。

  一、法检官断层使得法检系统呼吁提高司考过关率。

  在2002年首次司法考试中,全国有36万人报名,检察院、法院系统人员占报名总数的20%左右,最终全国有2.4万多人通过了合格分数线。这些考生中,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合格比例相对较低,处于平均合格率之下,有些检察院、法院几乎是“全军覆没”。按照《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规定法官和检察官一律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遴选,而法检系统参考人员过关率较低,使得法官和检察官面临青黄不接、后继无人,这在西部基层司法机关表现得特别突出,这样的结果不能不引起“两高”以及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广泛关注。一面是司法考试的低过关率,一面是基层司法机关人才危机,为了走出窘景,一些边远、经济困难地区呼吁提高司法考试的过关率,得到司法部的积极回应,决定从2003年对中西部、基层和民族自治地方实行放宽政策,如今8年已过,放宽地区范围一再增加,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一降再降,司考过关率从2002年的7%逐年攀升至2009年的近30%,基层司法系统的精英化要求开始“打折”。

  二、高通过率的后遗症。

  由于我国历史遗留问题使然,我国的司法考试允许非法律本科报考,在没有经过任何法律专业培训的前提下,司考的高通过率促使大批人员开始进入司法职业队伍。由于我国司法考试制度的缺陷和公务员管理的单一性,同高考扩招一样,地方公务员考试的不规范促使大量透过司考高通过率的官僚子弟进入到法检队伍当中,凸显出司法垄断的现象。平民子弟因为无人脉关系而被一再的排挤出司法职业队伍。而法学就业难问题不单没有因为司考高通国率而得到解决,更带来社会资源分配不公的加剧。进法检需要通过公务员考试的黑幕,去公证处要通过不亚于公务员考试黑幕的事业编制考试,平民子弟只有律师一条路可选。

  三、律师行业的力不从心。

  进入律师行业的首先条件是:1 通过司考,2 选择具有实习基地资格的律师事务所,3 通过律师协会的笔试及面试。后两个条件往往被我们忽略掉,很多参加司考的考生都以为,只要是律师所都可以接收他们实习,熬过《律师法》规定的一年实习期就可以正式成为别人眼中羡慕的律师。殊不知,很多律师事务所不是律师实习基地,不具有接受实习律师的资格。如果不能在律师协会办理实习手续,取得律协颁发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你的一年法定实习期等于永远没有起算。而面对司法考试近年的高通过率,大量人员在无法进入法检和公正单位的情况下大量涌入律师行业,自此各地律协也开始出台行业规则自保!

  首先是广州在07年司考后出台面试关,限制每年申请执业的人数。此举被很多司考考生认为有违法嫌疑,在这里笔者姑且不论。随后各地纷纷出台政策限制申请律师人数。比如吉林省的限制实习指导老师名额的形式使大量08年通过的考生无法办理实习,而只能等到下一年度和当年通过的考生一起竞争不多的实习名额,这一举措不但没有缓解就业,反而加剧竞争。

  在这一环节当中,很多人为了争取实习名额,而大肆通过人脉关系打通律所主管来争取到实习名额,进一步使那些本以为通过司考可以改变命运的农村子弟和平民子弟无所适从。

  未来可以预计,谁能为律所带来案源,实习名额就给谁的现象。更有甚的是很多大城市的律所开始以办实习为名,招聘通过考试者从事电话营销等方式来拓展案源,一旦不合适,随时以不符合律所要求为名辞退实习生,由于此时间上的原因导致实习期进一步被延后。

  四、社会期盼低过关率以求选拔法律精英。

  但多年来,法官职业的特殊性一直被忽略了,对法官的选任几乎无任何诸如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等方面的要求,很多人未经严格选拔而进入法官队伍。有人说,司法是一项相当专门化、精英化、职业化的技艺,法官审理案件就如同医生进行解剖和做手术一样,法律职业是一项极其特殊的职业,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其业务大到决定生杀予夺,小到明判分毫归属,这就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超凡的才智、丰富的情感和高超的法律专业技能。因此社会对通过司法考试选任高素质人员担当法检官的期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高,自然会关注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能否健康运行。

  司法考试是一项旨在选拔优秀专才的资格考试,保持较低的通过率,方能确保“过关者”的较高专业素质。也能通过考试让更多的平民子弟有机会进入司法机关,保证司法为民的真正公正性,防止国家司法权力因官僚子弟垄断而带来的社会不公。

  五、高通过率开始异化法学教育

  08年伊始,为了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国家第一次允许计划内大三在校生报考司法考试,从而引起了“专升研”,高自考和成教学生的抵触。起初原因就是不公平,存在报考歧视。从报名条件上讲,允许这些计划外考生报考并没有技术上的问题,同时在《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法定报名条件中并没有允许大三考生报考的明文规定。因此有专家认为,该措施有违法嫌疑。

  同时,经过0809两年近30%的通过率后,高校法学院掀起了报考司法考试热,很多学生认为自己不过司考就将没有前途可言,甚至不就业一门心思的考司法考试,大学法学课程很多学生开始翘课,独自泡在图书馆复习司法考试,该现象已经引起了北大政法等多家高校领导的重视,由于我国法学教育本身定位不明确,加上高校盲目扩招导致法学专业学生近30年增长100多倍,造成严重的供大于求。随着司考公信力的急剧下降,未来通过司考是否还能有就业机会令人担忧。

  高通过率进一步挤压法学就业最直接的体现是,本来可以到公司去从事法务工作的本科生,随着逐年的高通过率带来了各大公司都开始要求应聘者通过司法考试。而司法考试本身却依然只是部分人才能通过的。这促使了更多的本科生延缓就业参加司考。

  六、解决途径

  对于中西部法检断层问题,近两年国家也出台了定向招录司法干警的考试和扩大考试规模的举措,这些都是具有积极意义,一方面解决了中西部缺人问题,也能使东南部和中西部司法人才资源配置失衡的问题得到缓解。

  笔者建议司法考试一考定终生的模式在现有情况下应当改革了,可以学习CPA考试的方式,采用单科积累成绩的形式,这样可以缓解中西部法检在职人员的复习负担和法检人事部门的压力。

  同时施行一年两阶段考试的科学选拔模式,减少复习范围,加大考查深度。通过第一考的人员就可以取得中西部或欠发达地区的执业资格,通过第二考才可以拿到全国执业资格。并且可以在现有的ABC三证基础上区分一下资格证颜色来区分执业范围,抑制存在多年的C证人员违规流动的情况。同时划分三证的执业等级,比如B证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本省范围执业,C证在本县市执业。

  国家司法考试是选拔行使国家司法权力之工作人员的重要考试制度,是国家司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应考虑注重社会公众对司法人员的高标准来控制通过率,防止第二次伤害当事人。同时也应当注重其所带来的社会效应及对社会公正的深远影响。

  历年司法考试报考人数、通过率、过关人数一览:

  2002年 36.1万人 7.7% 24800多人

  2003年 19.7万人 11.12% 19500多人

  2004年 19.5万人 11.22% 22400多人

  2005年 24.4万人 14.39% 32000多人

  2006年 27.8万人 14.4% 35000多人

  2007年 29.4万人 22.3% 56000多人

  2008年 37万人 25% 67000多人

  2009年 41万人 27% 约9000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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