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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统国际金融市场
(一)传统国际金融市场涵义
国际金融市场从最初形成发展至今,可以说有两个大的阶段:一是传统国际金融市场;二是新型国际金融市场。新型国际金融市场指二次大战后的欧洲货币市场。
国际金融市场同国内金融市场相比,所涉及的信贷关系不仅有本国居民,而且有外国居民,所从事的交易对象不仅有本国货币,而且还包含其他国家货币,但主要指能在国际间自由兑换的货币。
国际金融市场同国际商品市场相比,在经营对象及供求关系上有很大区别。国际金融市场经营对象是货币,表现为形态的单一性,而不像商品市场经营对象形态的多样性,其供求双方关系也不再是单纯的买卖关系,而呈现为借贷关系即信用关系。
传统国际金融市场主要特征为从事市场所在国的货币借贷,并受该国政府政策与法律、法规管辖的金融市场。传统国际金融市场的形成,经历了由地方性金融市场到全国性金融市场,进而再到国际性金融市场的过程。这类市场典型的如伦敦、纽约、苏黎世、巴黎、东京、法兰克福及米兰等,它们的兴起,主要以其强大的经济实力为基础。今天,国际金融市场已形成西欧区、亚洲区、中美洲与加勒比海区、北美洲区及中东区等五大区域。
(二)传统国际金融市场构成
传统国际金融市场一般由各国政府、政府机构、银行与证券公司及客户四个层次的参与者组成。
传统国际金融市场构成包括国际货币市场、国际资本市场、国际外汇市场及国际黄金市场四个部分。国际货币市场是指融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国际短期资金市场,主要由短期信贷市场、短期证券市场及票据市场组成。国际资本市场是融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资金市场,主要由中长期信贷市场及国际证券市场组成。国际外汇市场是专门从事外汇买卖的场所,伦敦是世界最大外汇市场,其后依次是纽约、东京及中国香港。国际黄金市场是专门从事黄金交易的场所,世界四大黄金市场分别是伦敦、苏黎世、纽约及中国香港。
二、新型国际金融市场
(一)新型国际金融市场涵义
新型国际金融市场是二次大战以后形成的所谓离岸金融市场(Off-Shore Finance Mar-ket),典型代表就是欧洲货币市场(EMM-Euro Money Market)或欧洲美元市场。
欧洲货币市场是指从事境外货币借贷及境外货币债券(欧洲债券)发行、交易的市场,即离岸金融市场或称境外金融市场(External Finance Market)。它使那些能够自由兑换的货币,可以在其发行国以外进行交易,而不受任何国家有关法律及法规的管制。
新型国际金融市场是在传统市场基础上形成的,但同传统市场相比表现出以下特征:①经营对象为市场所在国货币以外的所有外国自由兑换货币;②打破了市场所在国资金供应的传统界限,从而使交易双方都不受国籍限制;③借贷活动不受任何国家政策及法令管辖;④新型市场不再以所在国强大经济实力和巨额资本积累为基础,只要市场所处地政治稳定、地域优越、交通方便、通讯发达、服务周到全面、条件有利并实行较为优惠的政策,就有可能发展成为国际金融市场。
综上所述,二次大战后形成的以欧洲美元或欧洲货币市场为代表的新型离岸国际金融市场,才可称为真正的国际金融市场。
(二)新型国际金融市场构成
(1)新型国际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包括:①各国政府,尤其是那些对国际金融市场有强需求的发展中国家及转型国家;②政府部门机构及国际机构。如各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IMF、WB等;③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及证券公司等金融中介机构;④客户。主要包括出口商、进口商、交易商、贴现商、承兑商、投机商及个人,尤其指国际上大的跨国公司或多国公司等。
(2)新型国际金融市场主要由欧洲信贷市场、欧洲债券市场及亚洲美元市场构成:①欧洲信贷市场。欧洲信贷市场由短期信贷市场与中长期信贷市场组成。短期信贷主要指一年以内的银行同业拆借和银行对客户提供的短期融资。中长期信贷市场指银行对工商企业(主要是跨国公司)提供的大额定期贷款和设备投资贷款市场,对于金额太大、时间特长的信贷往往由银团负责发放。欧洲信贷市场的价格形成,是以伦敦同业拆放率(Libor)为基础,再加一定加息率及各项费用。②欧洲债券是典型的国际债券,是指债券发行国到另一国发行的面值货币为第三国货币的债券,如法国人在法兰克福市场发行的美元债券。欧洲债券通常由辛迪加组织负责,采取公募与私募两种方式发行,发行期从宣布日至结束日大致需一个月左右时间,发行费用包括销售费、包销费等,均以折减券面金额方式支付。③亚洲美元市场。亚洲美元市场简称亚元市场,它是欧洲货币市场在亚洲的延伸,并非独立于欧洲货币市场的一个市场,是亚太地区的离岸金融市场。亚元市场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以新加坡为中心,以中国香港、东京和巴林为侧翼,从事短期融资、中长期信贷、亚元债券发行与流通,以及黄金、外汇、股票与金融期货交易,交易大都以美元完成。
三、国际金融市场发展——金融衍生市场
(一)金融衍生市场形成
金融衍生市场不是一个独立的市场,它是金融市场在发展过程中,伴随着期货合约、期权合约等创新而派生的市场。
金融衍生市场的兴起与快速发展始于20世纪70年代。其原因主要有:
(1)世界经济形势的变迁。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的崩溃,通货膨胀的压力便贯穿于整个70年代,浮动汇率的推行,石油市场的冲击,欧洲货币市场的发展,使市场更趋动荡,利率与汇率风险与日俱增,无论发达还是发展国引起的通胀性筹资已成常规,对市场通胀、利率及汇率风险规避产生强力需求,因而推动金融不断创新,金融衍生商品不断涌现,市场不断派生。
(2)金融管制松动。随着各国在20世纪70年代金融管制的松动化为金融市场提供了极为宽松的环境,使金融衍生商品在交易双方分散市场风险强需求刺激下,不断孕育与诞生,促进了金融衍生市场的发展。
(3)技术革新。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变化,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在金融市场的广泛应用,助长了金融衍生市场的发展。
(4)金融机构业务交叉与渗透及竞争加剧。金融管制放松后,各金融机构的业务可以相互交叉、相互渗透,打破了传统垄断的格局,使市场竞争更趋加剧与白热化,金融创新不断被提上首要的议事日程,推动着金融衍生市场的发展。
(5)融资方式证券化。有价证券以其筹资成本低、流通性强及收益高,而取代银行贷款成为主要的筹资方式,成为国际市场融资的主渠道。融资方式证券化,推动金融衍生市场的发展。
(6)全球性金融资产组合的偏好,以及新保守主义思潮与“经济自由化”倾向,对金融衍生市场发展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金融衍生市场发展,预示金融世界新秩序的开始,使国际金融市场发生“革命性”变化。但金融衍生市场却遭遇“政治性”与“经常性”攻击,强调了它的风险性。然而,金融衍生市场却也给我们提供了这样的机遇,如果运用恰当,不仅有高的收益,而且能排除风险。
(二)金融衍生工具
金融衍生市场是金融市场的派生市场,金融衍生工具自然也是原生金融工具所派生的工具,其价值主要依据原生金融工具的未来价格确定。
金融衍生工具在形式上大都表现为合同或契约,这些合同主要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期权合同及掉期合同等。
(1)远期合同。它是交易双方通过证券交易所或柜台市场约定在未来时间以固定价格买卖一定数量货币或利率的一张契约。远期合同交易数量若通过交易所是规范、标准化的,若通过柜台市场则是不规范、非标准化的。其价格确定方式可以竞价(场内),也可以议价(场外)。
(2)期货合同。它是交易者通过交易所按标准交易品种、交易数量、交割时间及交割地点以集合竞价方式,达成买进或卖出未来特定金融资产交易的一张契约。期货合同涉及的特定金融资产有利率、外汇、股市价格指数等。
(3)期权合同。期权合同的具体内容与期货合同基本相同,不同的是期权合同指交易者与交易所达成在约定时间买进或卖出一定金融资产的权力,而并不承担相应的义务,即权力买方在未来一定时期可执行这一权力,亦可放弃这一权力。期权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外汇与利率,也可以是股票价格指数。
(4)掉期合同。它是交易双方在未来一定时间,相互交换各自原本约定的本金支付方式而为对方支付的一张契约。这是以本金为基准的利率掉期合同。
此外,金融衍生工具在不同形式下又表现为不同的工具:按其依附的原生金融资产有货币、利率、汇率及股指衍生工具;按复杂程序有一般、混合与复杂衍生工具;按产生的场所有场内与场外衍生工具等。
总之,不管什么形式、什么样的金融衍生工具,一经诞生就具有极强的生命力,无疑会刺激金融市场发展,如果利用得当,定会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的良性、有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