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会议指出,要以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为重点,以稳步推进城镇化为依托,优化产业结构,努力使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
一是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要加大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增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消费能力。要保持政策连续性,进一步做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继续实施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增加农机购置补贴,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要适应群众生活多样性、个性化的需要,引导消费结构升级。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要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挥好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壮大县域经济。当前,要把重点放在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上。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提高城市规划水平,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管理,全方位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
三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要抓紧研究提出培育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思路,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抓紧落实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落实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大力推进技术改造,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四是推进节能减排,抑制过剩产能。要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加强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坚决管住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开展低碳经济试点,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五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引导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要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积极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高自主发展能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让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激发结构调整的内在动力,又要利用结构调整的外部压力,还要创造加快结构调整的良好条件,要积极采取措施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创造条件,不断推动结构调整取得新的突破。
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有利于结构调整的科学发展理念。结构调整在有的领域、有的地方取得了成效,但在不少方面问题越来越严重。经济增长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没有经济增长就谈不上经济发展,但经济增长并不必然带来发展。事实上存在着“没有发展的增长”甚至“负发展的增长”。因此,必须克服单纯追求经济增长即经济总量扩张而忽视经济结构优化的片面性,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实际行动,努力做到又好又快发展。
深化改革,形成有利于结构调整的体制机制。一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二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发挥好价格杠杆促进结构调整的作用。三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加快推进结构调整“保驾护航”。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更好地发挥社会保障作为人民生活“安全网”和收入分配“调节器”的作用,为实现推进结构调整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双赢局面提供有力保障。四要改善宏观调控,加强对结构调整的引导。一方面,要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市场优胜劣汰、企业兼并重组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另一方面,要注重发挥政府调控的作用,通过宏观调控为结构调整创造有利的经济环境。
完善政策,形成有利于结构调整的正确导向。要通过政策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引导和推动结构调整朝着国家预期的方向发展。财税政策既可以通过减税、贴息、补助等方式鼓励特定产业发展,也可以通过加税等方式限制特定产业发展。产业政策可以通过调整行业准入门槛、促进企业兼并重组、调整产业技术标准等来鼓励或限制行业的发展。
鼓励创新,形成有利于结构调整的科技和人才支撑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推进结构调整的中心环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保障。要加强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找准制约我国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障碍,攻关研发出一批能有效促进产业升级、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的自主创新技术;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打造以创新为主要驱动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鼓励扶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提高国家总体技术创新能力;完善鼓励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法制保障、激励机制和投融资体系。
改进考核,强化有利于结构调整的组织保证。推动经济结构调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关键。干部考核评价指标要体现综合性、全面性,既要注重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又要注重发展的方式、质量、结构、效益;要充分发挥干部考核对推动结构调整、促进科学发展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