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优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中共铜仁地委决定公开选拔地区城乡规划局局长等10名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
1、铜仁地区城乡规划局局长1名;
2、铜仁地区城乡规划局副局长3名;
3、铜仁地区城乡规划局总规划师(副县级)1名;
4、共青团铜仁地委副书记1名;
5、铜仁职院团委书记(副县级)1名;
6、县(市、特区)人民政府科技副职3名。
铜仁地区城乡规划局局长、副局长、总规划师职位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共青团铜仁地委副书记、铜仁职院团委书记、县(市、特区)政府科技副职职位面向全区(含中央、省驻铜单位)公开选拔。
二、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铜仁地区城乡规划局局长、副局长、总规划师职位的,要具有城市规划或建筑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县(市、特区)政府科技副职职位的,要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初始学历。
3、报考铜仁地区城乡规划局局长、副局长、总规划师职位的,要有5年以上工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3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共青团铜仁地委副书记、铜仁职院团委书记职位的,要有5年以上工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后出生);报考县(市、特区)政府科技副职职位的,要有3年以上工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后出生)。
4、报考正县级职位的要任副县级职务1年以上或任正科级职务4年以上;报考副县级职位的要任正科级职务1年以上或任副科级职务4年以上;报考县(市、特区)政府科技副职职位的要任正科级职务1年以上、或任副科级职务3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县(市、特区)政府科技副职,不受上述任职资格条件的限制。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报考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务层次及任职年限要求。
5、报考铜仁地区城乡规划局局长、副局长、总规划师职位的,要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注册规划师资格。
6、计算工龄和任职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1日。
三、选拔程序
(一)公开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报名或个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填写统一印制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由报考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核实并签署意见。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按照公开选拔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取消该职位公开选拔或减少该职位公开选拔职数,报考人员如符合其他职位条件的,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者应对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任用资格。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统一考试。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干部,正在立案审查和受过刑事处罚的干部,不能报考。
(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成绩按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各占50%的比例计算,由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选。
(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应试者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分别确定各职位的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按照综合成绩,对考察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所缺名额按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由地委组织部制定考察方案,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六)决定任用。根据考察、考试的综合情况,特别是考察情况,由地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建议人选,报地委讨论决定。选拔职位如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地委讨论决定任职人选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决定任用的对象,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所任职务职级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胜任的正式任命,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不保留试用期间的职级待遇。
选配的县(市、特区)政府科技副职,工资、行政关系随同转移到任职单位,履行县(市、特区)政府班子副职的职责。原任职级属副县级以下人员,工资待遇第一年按本人原任职级比照所在县同职级干部确定。确定后的工资总额与所在县副县级领导职务应享受工资总额的差额部分,由各县(市、特区)另行补足。一年后,由地委组织部考核、考察能够胜任其所履职责的,经地委讨论决定,明确为副县级干部。县(市、特区)政府科技副职任职期限一般为3年,可连续任职。担任县(市、特区)政府科技副职期间,地委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的德才表现,调整科技副职的任职岗位。年度考核由地委组织部负责,考核不胜任的免去科技副职回原单位按原职级安排工作。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0年3月5日—3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考者持相关报名资料于3月5日—3月25日(每天上午9:00—下午5:00)到铜仁地委组织部或各县(市、特区)委组织部报名。
2、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扫描(word格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铜仁地委组织部专用邮箱(专用电子邮箱为:trdwgkxbgb@126.com)。
3、传真报名:请将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传真至铜仁地委组织部。传真电话为:0856—5221574。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1、《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填写)一式二份;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任职文件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3、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4张。可代报名,报名资料不予退回。
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报名的,请于笔试前2日内,带齐现场报名所需有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铜仁地委组织部进行复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五、其他事宜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铜仁地委组织部:0856—5221574
监督电话:铜仁地区纪委、监察局:0856—5223830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铜仁地委组织部负责解释。